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二审终审一起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案件,以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聪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罚金6万元,对赵某龙等其他11名涉毒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月24日央视网)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型电子烟产品,里面添加了一种人工合成的大麻素,吸食之后会产生一种类似吸食大麻的感觉,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极易诱导青少年误入歧途,号称“上头电子烟”。国家禁毒办曾发布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
许多毒贩对青少年称这种“电子烟”只是比普通电子烟更具有快感而已,并声称吸食既不上瘾也不犯法,这使不少人尤其是青少年误入歧途,不知不觉中染上了毒瘾。而且,据多地警方查明,涉毒嫌疑人多为“00后”青年甚至未成年人。这充分说明,对于毒品打着电子烟旗号害人的行为,必须引起高度警觉。
众所周知,如今公众对传统硬性毒品都有一定的认知,都知道海洛因、冰毒等是毒品,绝不能碰。但觉得被包装后的“电子烟”或“新精神活性物质”没有多大危害性,不是毒品,用完以后没有这么大伤害,也没有很大的躯体瘾,甚至认为吸这样的电子烟是在丰富精神生活,这实乃大错而特错!
如今,像“藏毒电子烟”这类新型毒品及相关犯罪活动层出不穷,隐蔽性和迷惑性越来越强。市场上出现的这种新型电子烟产品,导致严重后果,因为吸这样的电子烟与吸食毒品无异。这类“电子烟”根本不是烟,而是真毒品,轻则头晕呕吐、精神恍惚,重则休克窒息,甚至猝死,危害极大。
由此,必须警惕新型毒品披上“电子烟”马甲。对藏毒“藏毒电子烟”必须严打,切断犯罪分子获取制作方法的途径等;还要密切观察“藏毒电子烟”新动向,避免其加害于人。所有群体都应当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文/刘天放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