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劳务用工是指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定,在开展村内农田水利建设、村庄环境整治、道路修建、植树造林、河道清理等公益事业项目及专项工作时,由村委会派工给村民并为其发放补助补贴。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环境整治等村级民生项目增多,村级劳务用工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为村民增收提供了机会,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廉洁风险。
以江苏省海安市李堡镇为例,其下辖18个村一年的村级劳务用工支出就将近500万元。大额资金面前,个别基层党员干部铤而走险,村级劳务用工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虚开套现等腐败和不正之风多发,不仅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从查处案件情况看,村级劳务用工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人情工、重复工、虚假工三类。有的村干部任人“唯亲”“唯关系”,为其亲友多派工或安排补贴较高的工作。有的在工时、工作量上动手脚,通过重复记工、虚增工时等方式虚报冒领用工补助。还有的无中生有,通过虚列用工项目、虚增用工人数套取补助资金。
2023年5月,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纪委收到问题线索反映,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该镇青墩村单次用工额为500元的派工共计6次,均落在房某俊和姚某付头上。镇纪委核查后发现,这两人均为该村党总支副书记姚某的邻居,因平时走动比较多、关系较好,遇到费用高的派工姚某都会优先想到他们。针对姚某在村级用工中优亲厚友问题,南洋镇纪委对其进行约谈。再如,浙江省宁海县刘三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于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两次伪造自己的出工记录,套取补贴9540元。2022年7月19日,刘某被梅林街道党工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调查发现,套取的用工资金除了进入部分村干部的腰包外,还被用于购买烟酒饮料、支付招待费、发放津补贴等不应报支的项目,滋生出不少腐败和不正之风。2017年3月至2020年1月,时任江苏省海安市李堡镇堡河村党总支书记秦某、村委会主任陈某某等人,通过虚列驻村辅警等用工的方式套取资金5.59万元,用于支付不可在村账上列支的招待费等费用。2021年9月,秦某、陈某某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相关办案人员介绍,村级劳务用工领域违纪违规行为具有方式隐蔽、重复率高、团体性强等特点。村级劳务用工申报实施、报账审核等环节都在村委会内部运转,村干部、经办人员、财会人员多头配合、抱团协作之下,问题隐蔽性强,不易被察觉。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尝到甜头后,往往会采取同一方式多次虚报冒领、虚列套取,导致问题重复出现。
一笔笔小额村级用工支出看似不起眼,但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乎乡村振兴的成色和底色,必须坚决铲除其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土壤。近年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大数据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从严执纪问责,进一步规范村级用工支出,扎紧村集体“钱袋子”。
海安市纪委监委与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级用工问题专项整治。明确将出工频繁、劳务补助数额较大的人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与其亲属,村办公室周边商店、饭店老板三类关键人列为监督重点,紧盯申报实施、报账审核、结算公示等环节,对用工支出较大、增长较快的村进行梳理摸排。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134人。
宁海县纪委监委依托“监督一点通”平台,对村级用工监管流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形成用工审批、公开、预警、处置、报账、评价的运行监督闭环,推动村级集体劳务用工全环节线上监管、全过程公示公开。通过内置审核和数据比对,对用工人数过多、支出过高等数据异常情况自动预警,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及时介入调查。今年以来,该系统已公开用工信息8114条,预警问题129个。
针对监督检查中暴露的村级劳务用工由村书记一人决定等制度漏洞,安徽省桐城市纪委监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镇党委出台《村级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明确临时用工范围、工资标准、用工手续等相关要求,对未按制度要求规范用工、多申报用工、虚列项目弄虚作假等严肃追责问责,从源头上遏制“虚假工”“人情工”“重复工”等违规行为,让村级劳务用工由过去“村干部说了算”变成“制度说了算”。
文/吕佳蓉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