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大奖后,丈夫却做起了“搬运工”,瞒着妻子频繁大额取现,后妻子起诉离婚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6月2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上海高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判定陈先生的行为属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应向张女士支付140万余元。
20年前,张女士和陈先生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陈先生平日素爱购买彩票,婚后因彩票中奖获税后收入高达800万元。陈先生虽掌握家中财政大权,却在经济上对张女士十分苛刻、处处防范,从不告知张女士家庭收支情况,就连其中奖的事张女士还是从邻居处听说。
2020年,张女士因不堪忍受丈夫及其家人的冷暴力诉请离婚,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请。2021年,与丈夫分居一年多后,张女士再次诉请离婚,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张女士认为,800万元彩票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且陈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匿、转移和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对陈先生不分或者少分。
陈先生辩称,婚后确因彩票中奖累计获得收入约800万元,但款项都用于家庭开支、理财投资、购买彩票等,截至起诉时已全部消耗。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自彩票中奖开始,陈先生就长期频繁取现,其行为有悖夫妻之间的诚信义务。在扣除家庭生活消费支出、购买彩票支出等合理支出后,至原告起诉离婚时,陈先生处仍有250万元财产无法查清去向。故此法院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判定陈先生的行为属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应向张女士支付140万余元。
法官表示,《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实务中,经查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有大额不合理支出,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可能纳入财产分割范围,且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指私自将财产移往他处,或将资金取出移往其他账户,或藏匿起来,使财产脱离另一方的掌握。司法实践中,该行为往往较难认定。本案中,法院将双方巨额财产的支出走向,向前倒查12年,结合日常生活经验、财产掌握方有无合理解释、财产消耗是否正当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判断被告在婚姻生活中存在转移、隐藏大额共同财产行为,有效保护了当事人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等享有知情权、所有权以及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处分应当在诚实、互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夫妻关系破裂,且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迹象,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出现部分财产已经被对方成功转移的情况,应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继续转移。同时,当事人可以在生活中多关注日常收支,并保留相关票据。比如,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留好购物票据;对家庭大宗财产进行拍照、列表并留好发票;留意家庭及对方的财产及相关银行账号等,以便需要时向法庭提供证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