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查两年之后,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获刑。
6月20日,徐鸣因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审理查明,徐鸣敛财超5120万。
徐鸣仕途履历与落马“大老虎”薄熙来紧密相关。
他在2021年离职后还利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提供帮助。
此次官方首次披露,徐鸣利用影响力受贿系自首。
曾是薄熙来下属
徐鸣,男,汉族,1958年1月生,今年65岁,安徽凤阳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徐鸣早年间当过知青、当过兵。
1987年后,徐鸣在原国家经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务院经贸办、原国务院经贸委及商务部工作。
2008年4月,徐鸣调职重庆,任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两年后(2010年6月)升任重庆市委秘书长,并兼任市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
2010年12月,徐鸣跻身重庆市委常委,并继续兼任秘书长至2011年12月。之后,他担任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6月22日,新一届重庆市委领导班子13人亮相,徐鸣未进入新常委名单,不过仍担任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徐鸣的仕途履历与落马“大老虎”薄熙来紧密相关。
2003年6月至2008年4月,徐鸣历任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商务部综合司主要领导。而这期间,薄熙来曾担任商务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7年11月,薄熙来空降重庆任市委书记。2008年4月,徐鸣紧随其后,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2012年4月,薄熙来落马,同年6月徐鸣不再任重庆市委常委。
离开重庆后,徐鸣赴北京。
在2013年的全国两会上,曾有记者向时任重庆市长黄奇帆问到徐鸣的新工作,黄奇帆回答:“他已经调到北京工作。”
2013年3月,徐鸣回到北京,任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保留副部长级待遇。
到国家粮食局工作后,徐鸣十分低调。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国家粮食局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徐鸣则就此退休。
重庆多个“老虎”被查
2022年1月,徐鸣被开除党籍。
根据通报,徐鸣问题不少,第一个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
此外,徐鸣还被指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为追逐个人名利多方算计,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等。
今年6月20日,徐鸣因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
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其中890万元截至案发尚未实际取得。
2021年,徐鸣离职后,利用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案件申诉提供帮助,收受钱款120万元。
政知君注意到,近年来,重庆已有薄熙来、孙政才、王立军、邓恢林等多名“老虎”落马。
其中邓恢林在去年9月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邓恢林在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多个岗位上,敛财4267万。
首次披露的细节
还有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第一,徐鸣敛财始于1995年,当时他还在原国家经贸委工作。从法院查明的情况来看,徐鸣从处长开始就一路敛财,敛财数额高达5120万。
另外,官方还首次披露,徐鸣敛财数额中,有890万元截至案发尚未实际取得。
第二,徐鸣还犯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这一罪的“老虎”还有王富玉。
2021年10月,王富玉被公诉。
检方提到,王富玉离职后,利用原担任贵州省政协主席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2022年1月,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死缓。
第三,法院首次透露,徐鸣有自首情节。
厦门市中院提到,徐鸣部分受贿系未遂,利用影响力受贿系自首,归案后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对其所犯受贿罪可予从轻处罚,对其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可予减轻处罚。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中国新闻周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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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