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最高检举行“法治护航 助力海洋强国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海警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相波说,近年来,涉海砂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严重威胁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增加建筑工程领域安全隐患、影响海上通航安全、易于滋生黑恶势力。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强烈的主动精神和担当意识,依法惩治涉海砂违法犯罪。”
他说,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海砂刑事案件。
2018年至2022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结涉海砂刑事案件近800件,判处罪犯1700余人;针对涉海砂刑事案件特点,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对判决有罪的被告人绝大多数都依法并处或者单处了罚金,判处罚金数额总计近2亿元。
他还提到,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明确对盗采海砂行为适用非法采矿罪,加大了对海砂资源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法发〔2022〕19号),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格审理各类涉海砂刑事案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依法惩处盗采海砂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
李相波提到,涉海砂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很多具体问题,如涉案海砂价值认定、主观故意认定等,都需要法、检、警三机关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并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涉海砂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加强与检察机关、海警机构协作配合,通过联合调研、座谈会商等多种方式,努力推动构建案件信息互通共享渠道,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有机衔接机制,共同研究破解涉海砂执法司法难题,形成了为海洋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合力。
他介绍,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依法惩治涉海砂违法犯罪。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