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9月率先成立金融犯罪检察处以来,北京西城检察院已经积累了10年的金融领域案件集中办理经验。5月25日,西城检察院举办“金融检察十周年工作回顾与展望”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十年来,西城检察院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合计1208件1441人,为金融机构和百姓挽回损失合计人民币18.92亿元。这些案件涉及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领域,还呈现以下趋势:信用卡犯罪手段更趋隐蔽,呈组织化、链条化特征;非法集资犯罪高发,作案手法迷惑性强;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屡禁不止,危害严重;部分金融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普通刑事犯罪频发。
汽修站伙同保险公司员工制造虚假事故23次骗保40余万 多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5月25日,西城检察院举办“金融检察十周年工作回顾与展望”新闻发布会。会上,西城检察院发布金融检察十大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业务,包括赵某等人诈骗、保险诈骗案;张某某职务侵占案;李某等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代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尚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艾某信用卡诈骗案;陈某等人违法运用资金案;郭某与某银行信用卡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刘某某诉某行业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监督案;孙某某非法经营案;郑某某伪造金融票证、信用卡诈骗案。
在赵某等人诈骗、保险诈骗案中,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被告人赵某在担任某汽车维修站法定代表人期间,当客户车辆出现主责事故、联系赵某维修后,赵某即伙同担任某保险公司查勘员的被告人闫某某、柯某某,利用二人对投保车辆进行查勘定损的职务便利,指使在赵某汽修站工作的被告人孙某,使用客户车辆碰撞赵某名下车辆、用旧件换装客户车辆新件等方式制造虚假事故、扩大客户车辆损失,并通过提供伪造车辆牌证、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虚假修车发票等手段,23次骗取某保险公司保险金共计41万余元。
2012年2月14日,被告人赵某伙同柯某某、孙某,通过倒换旧件的方式编造孙某名下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并通过制作虚假牌证等手段,以被保险人孙某名义诈骗某保险公司保险金1.9万余元。
西城检察院于2013年5月10日以赵某、闫某某、孙某涉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提起公诉。随后,西城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孙某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闫某某犯诈骗罪,其中赵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七千元;孙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4年10月,在逃的柯某某被抓获归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8月3日以柯某某涉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提起公诉。最后,柯某某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检察官办案中发现事故勘察、定损等环节存漏洞 向30余家保险公司发出检察建议
在上述骗保案中,公安机关首次移送审查起诉的被告人为赵某、闫某某、孙某三人,涉案犯罪事实2起、涉案金额3万余元。在审查过程中,西城检察院检察官突破案卷审查局限,积极与被骗保险公司沟通,认真梳理该单位移送材料,发现该案主犯赵某还有其他多起骗保犯罪线索。对各被告人制定教育转化方案,促使被告人如实、全面供述犯罪事实。通过交叉审查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发现柯某某有重大犯罪嫌疑。
由于该案骗保流程复杂、经手人员较多,涉及多份虚假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自行处理协议书、修车发票,又有伪造行驶证、车牌等情况。检察官为准确查清犯罪事实、完善全案证据链条,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众多文件材料进行司法鉴定、调取相关人员证言、对柯某某进行追捕追诉。最终以主犯赵某等四人涉案24起、涉案金额共计40余万元向法院提起公诉,不放纵任何一起犯罪事实,确保有罪者必受法律追究。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重点剖析被告人顺利通过层层监管骗取保险金的原因,发现涉案单位存在事故勘察制度不规范、查勘定损环节缺乏监督等多项管理漏洞。检察机关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主动向全市30余家开展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制发《部分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经营方面存在被骗保犯罪侵害风险》检察建议书。
为加强保险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治与预防,建立完善的防范打击体系和长效治理机制,2013年7月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与西城检察院签署了《惩防联动工作办法》,建立保险违法犯罪查处、预防等工作联动机制,在信息共享、行检衔接等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宣传防范保险犯罪、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除了保险诈骗类案件外,针对海归留学生虚假入职企业申请落户情况,西城检察院也向行业主管部门、涉案金融高科企业等提出检察建议;针对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犯罪反映出银行在发卡、催收等环节的问题,西城检察院向多家银行制发检察建议,敦促银行防范资金风险。
西城检察院10年办理金融案件1208件 挽回损失近19亿元
2012年9月,北京西城检察院于在全市率先成立金融犯罪检察处,对辖区金融领域犯罪案件探索集中办理。2016年,西城检察院将原金融犯罪检察处优化升级为金融犯罪检察部,并在原办案职能基础上扩充审查逮捕职能,形成“捕、诉、监、研、防”五位一体工作格局。
西城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杨小颖介绍,十年来,西城检察院共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合计1208件1441人,为金融机构和百姓挽回损失合计人民币18.92亿元。这些案件触及刑法分则罪名54个,涉及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领域,并呈现出四大趋势和特征。
一是信用卡犯罪手段更趋隐蔽,呈现组织化、链条化特征。这些年来,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由多变少,由乱到治。至2016年,西城检察院受理此案案件占辖区金融犯罪案件84.9%,约占全市此类案件的三分之一。通过类案研究、严格证据标准、准确界定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建议银行加强发卡审核和监管等,此类犯罪逐年下降、行业管理更加规范。同时,信用卡犯罪链条化特征明显,形成上下游黑灰产业链,餐饮、超市等服务行业,成为窃取信用卡信息目标首选,不法分子利用帮助顾客结账便利盗刷信用卡信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非法集资犯罪高发,作案手法迷惑性强。个别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金融机构信用“背书”,借助官方渠道,销售非官方理财产品,严重损害金融机构信誉与客户财产安全,“飞单”现象危害严重。还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大家对新技术、新概念的陌生感和好奇心,紧跟政策、科技热点,炒作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新概念,大肆渲染投资收益,掩盖非法集资之实,如借股权众筹、B级股东、虚拟货币等噱头,作为非法集资宣传策略。
三是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危害严重。贷款审批、基金代销等相关岗位具有决策权,容易成为围猎目标。同时,犯罪手段由传统伪造书面材料向篡改业务信息系统转变。部分从业者缺乏诚信意识,违法违规运用专项资金,谋取高息利益,使金融消费者面临损失风险。
四是部分金融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普通刑事犯罪频发。例如,多渠道非法搜集、贩卖客户个人信息;打着投资、借贷等名义,行诈骗之实;为获取北京户口,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个别从业人员缺乏保密意识,泄露国家秘密危及国家安全。
针对金融领域案件的特征,西城检察院与北京金融街服务局常态化、长效化协作联络,全面了解金融机构的检察需求,推出服务金融行业发展的“金检十条”举措,与企业联动开展诉源治理。此外,西城检察院推进“断卡行动”,依法办理“两卡”等网信犯罪,从源头铲除以金融投资等为名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同时重点关注金融领域“银发危机”,针对融合诈骗、非法集资等多种犯罪手法,严重损害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金融犯罪乱象,推进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