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绍兴柯桥区委发文,追授陈永虎同志“柯桥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向陈永虎同志学习。
据新华社消息,5月16日凌晨,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警大队马鞍中队中队长陈永虎带队在柯桥区一处路段开展交通整治。其间,丁某某驾驶越野车强行冲卡,并连闯红灯,撞坏多处护栏。当丁某某绕了一圈又转到整治路段时,面对陈永虎的果断示意停车,丁某某直接驾车撞上陈永虎,将其顶在引擎盖上拖行700余米,致其严重受伤。经全力抢救无效,陈永虎因公牺牲,年仅48岁。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陈永虎,生前系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马鞍中队党支部书记、中队长、一级警长。作为党员干部,陈永虎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时刻牢记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职责,服务群众,执法为民,始终保持昂扬的战斗精神,为维护一方平安贡献自己力量,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2023年5月16日凌晨,陈永虎同志在马鞍街道开展交通整治时,遭一越野车强行冲卡并拖行,致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48岁。
陈永虎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公安交管第一线,无论是事故接处警还是处置违法行为,安全隐患治理亦或是重大安保执勤,都踏实勤恳、恪尽职守,彰显党员干部和人民警察的忠诚担当。陈永虎同志先后担任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钱清中队指导员、柯桥中队指导员、柯北中队中队长等职,在每个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曾被评为浙江省公安系统“G20峰会”安保先进个人、“平安绍兴”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带领柯北中队创成全省首批“枫桥式交警中队”。
文件指出,陈永虎同志从警27年,始终保持对本职工作的无限热忱,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了一名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树立了新时代共产党员和公安民警的光辉形象。他是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典范,是锐意进取、担当斗争的典范,是恪尽职守、公而忘私的典范,是秉公办事、一身正气的典范。
文件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向陈永虎同志学习的专题活动。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座谈交流、典型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陈永虎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担当,做到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我区“全省竞跑、示范先行”、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