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银行金融部原总经理白琳,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公司在贷款等业务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财物136万余元;受时任本溪银行董事长马力(另案处理)的指使,多次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8348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白琳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4月1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4月5日公布了该案的二审裁定书,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他人办理贷款提供帮助 收受美元金条购物卡等
裁定书显示,白琳先后任本溪银行业务营销部总经理、金融部总经理、本溪银行专家、建设支行党支部书记(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三个月)。
在受贿犯罪事实部分,裁定书显示,白琳收受的财物中除了现金,还有金条、美元、购物卡等。
一审法院认定,白琳于2019年至2021年担任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营销部总经理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某天经营的公司、赵某亮经营的公司,以及其他多家公司在贷款等业务方面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36.092万元。
其中,2020年11月,白琳于接受王某天的请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在本溪银行快速办理贷款、办理利率更低的“支小再”贷款提供帮助,并收受王斗天送给其的感谢费5万美元。后白琳因其上级领导马力被调查,让其家属将5万美元归还王某天。
2019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白琳接受赵某亮的请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两家公司在本溪银行办理贷款提供帮助,并先后4次分别收受赵某亮及该公司财务经理刘某送给其的感谢费人民币9万元、工商银行标重100克的金条1根。
2020年9月和2021年1月间,白琳接受本溪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波的请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在本溪银行快速办理贷款提供帮助,并先后2次收受李某波、负责公司贷款业务的张某林送给其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5万元、面值1000元的本溪华联商厦购物卡50张,价值人民币5万元。
受董事长指使违法放贷八千余万
法院认定,白琳受时任本溪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马力(另案处理)的指使,多次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8348万元。
其中, 2019年4月,白琳受时任本溪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马力的指使,在明知本溪银行自身资本余额于2019年初已经下调,如继续向本溪牟公司发放上年度确定的1.6亿元授信额度贷款中剩余的2000万元将违反《商业银行法》关于贷款集中度规定的情况下,经其提醒但仍听从马力的指使按2018年该公司新增1亿元的授信额度继续发起出账申请并全额发放了贷款,超过该行资本净额10%的限额,违法发放贷款1048万元。
2019年11月至12月间,白琳于受时任本溪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马力的指使,在明知本溪桓仁漫谷度假小镇有限公司向本溪银行申请办理的3000万元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无土地使用权证、虚构贷款用途、抵押物难以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仍安排下属撰写虚假调查报告、将贷款材料做到表面合规,最终向该公司违法发放贷款3000万元。
2020年10月至12月间,白琳受马力的指使,在明知本溪某矿业公司向本溪银行申请办理的4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申请经前期调查存在现金流不足、抵押物期限不足以覆盖在借款期限内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暗示该公司股东黄某安排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增抵押物价值,安排下属撰写虚假调查报告,将贷款材料做到表面合规,最终向该公司违法发放贷款4300万元。
获刑5年6个月 终审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白琳为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法院以白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一审宣判后,白琳提出上诉,他认为,一审认定其为国家工作人员存在错误;其从事工作只是贷款发放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对贷款最终发放没有决定性作用,一审判处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期过重。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白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白琳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白琳与马力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系共同犯罪,白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鉴于上诉人白琳到案后,不仅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还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的罪行,并如实供述了其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本溪中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溪银行窝案 多人被查处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根据本溪纪委监委此前发布的信息,2021年至2022年,本溪银行已经有多人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查处,其中包括该行原董事长马力、本溪银行原行长宋佳镭、本溪银行明山支行原行长张涛、平山支行原行长李季、业务营销部原工作人员付艳等。
其中,曾担任过本溪银监分局局长、本溪银行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本溪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的马力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本溪纪委监委的通报中,马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安排使用机关食堂经费冲抵走访接待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发放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