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始终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如何将基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筑牢基层工作根基,需要不断提出新的执法理念应对新的挑战。
首先,应当着力打造执法规范化主体,提升执法主体法治素质,强化执法主体法治理念。提升主动作为理念,以实际行动展示执法的严格、彰显执法的公正;提升精准精细理念,以“数据警务、智慧公安”为支撑,强化执法标准、细化执法流程,着力推动精细管理、精准执法;提升理性平和理念,不断提升基层民警在摄像头、聚光灯下执法严而有度、威而不怒的适应能力。
在此基础上,应注重培养基层民警的法治意识、加强执法能力。以执法理念养成为切入点,常态化举办规范执法办案、执法信息化建设等专题培训,培养执法办案骨干力量;探索开辟公安网“执法规范化建设”专栏,开展在线交流、答疑解惑;组织民警旁听学习法庭庭审,全程式跟进法制员参与案件质量审核、考评和案件分析讨论,不断提升广大执法办案人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
而在健全执法制度体系方面,要规范执法行为标准、健全执法办案制度,完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让民警临场处置有所遵循;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完善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议案决案制度;加强网上执法巡查,规范“两法衔接”和执法公开工作,完善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建设完善执法大数据分析、实时无线上传执法信息、智能监督执法等信息化平台系统,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执法管理、执法监督的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同时,还要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加强执法管理。常态化组织突发警情模拟实战演练、常见警情处置现场执法比武竞赛,以赛促训、以训提能;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评“指挥棒”作用,不断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指标,提升考核针对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全流程监督执法办案新模式,实行“月评季考”“一案一评”和每案必评机制,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追究体系,全面落实民警执法责任;协调理顺监督部门职能,多部门联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此外,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公安系统应着眼工作需要,积极构建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机制,强化执法办案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警情回访、案件回告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投诉热线和警务服务评价系统作用,主动接受党风政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文/敖佳豪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