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在电视屏幕上看到用AED成功挽救患者生命的新闻,现在我们小区也有了这个‘救命神器’。”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对AED投放情况进行“回头看”,正在小区散步的李大爷兴奋地告诉检察官。
李大爷口中的AED,全称是自动体外除颤器,是可以自动分析心跳、呼吸骤停伤患的心电图,并在需要除颤时给予电击的一种便携式医疗设备,非专业人士按照设备语音提示即可操作。如今在扬州,只要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AED设备导航,就能看到密密麻麻的小红点,每个小红点就代表着一台AED设备。然而,在2022年10月之前,这些AED设备在扬州还难觅踪迹。
从委员提案中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2022年10月,邗江区检察院依托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发现扬州市政协委员、邗江区政协常委黄杰曾提出加大AED投放与培训力度的建议。检察官还看到,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上,有志愿者反映辖区公共场所AED投放数量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AED与公益损害有何关系?带着疑问,邗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查找文献资料、咨询专家后了解到,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者高达55万。发生猝死,人体有一段4分钟的“黄金时间”。如果在4分钟内使用AED对心脏骤停者进行救治,救治成功率很高。因此,在人流密集场所推广配置AED极其重要,关系到不特定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为详细了解辖区AED配置管理情况,检察官先后走访区卫健委、红十字会等部门以及超市、学校、车站等公共场所。经查,辖区公共场所AED投放数量仅13台,与辖区86.5万人口数量不相匹配,已配置的AED主要集中投放在学校和大型商场内,车站、养老机构、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覆盖面不足,无法满足应急救护需求。群众对AED知晓度普遍不高,已配备的AED存在无人会用、没人敢用的情况。相关职能部门未能有效引导推动公共场所配置管理使用AED,可能导致病人不能在最短时间得到有效救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10月25日,该院对该线索予以立案。
召开圆桌会议凝聚共识
“心源性猝死的急救,是一场与死神的赛跑,分秒必争,督促规范AED的配置使用,必须马上行动。”办案检察官说。然而,随着调查的推进,又一棘手问题摆在检察官的面前。AED的配置管理涉及卫健委、红十字会、交通局、住建局、教育局等众多部门,且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限不清等情形,影响了AED配置使用规范化。
为广泛凝聚共识,进一步厘清职责,邗江区检察院在扬州市检察院指导下召开圆桌会议,邀请扬州市红十字会、市急救中心,邗江区人大、政协、卫健委、红十字会等11家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提出提案的黄杰、“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与会人员就AED配置的必要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座谈,并围绕本案公益损害情形认定、法律法规适用、行政监管职责范围、行政机关如何履职,做好AED设备的配置、维护、保养工作进行充分交流,从而厘清责任主体,明确牵头部门,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固定。
会后,邗江区检察院与扬州市红十字会、市急救中心、邗江区卫健委、区红十字会签订《共同加强AED配置和管理使用协作机制》,从加强AED规划配置、规范日常管理、做好宣传培训方面进一步达成共识。
呈报调研报告 延伸社会治理效能
“一台AED,可能是划分生死的‘救命神器’,一定要将公共场所配置AED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好、落实好。”座谈会上,黄杰的呼吁让检察官印象深刻。为推动公共场所配置AED上升到社会治理层面,邗江区检察院向区委、区政府呈报《关于邗江区AED急救设备配置、管理及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针对公共场所AED配置不足、经费投入有限、宣传培训不到位、机制建设不完善等提出建议,获得了区委、区政府重视肯定。
同时,经过公益诉讼案件化办理,有关AED配置管理的政协提案也在市级层面获得了关注,扬州市卫健委、急救中心、红十字会等部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加大AED投放力度的支持。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今年1月28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出台1号文件,将“生命通道”畅通项目列入扬州市2023民生幸福工程全面健康实施计划,计划在公共场所累计投放250台AED,开展AED使用培训200场。
近日,邗江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在相关AED投放点开展宣传,工作人员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印有AED操作步骤的环保袋及宣传手册,进一步提高AED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活动邀请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宣传,讲解AED使用方法及应急救护技能,助力畅通救援最佳的“黄金4分钟”,打通急救“最后一公里”。
文/曾艳明 王雅萌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