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诉前调解+独任审理”的工作模式,高质高效化解52件涉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纠纷,赢得各方当事人的赞誉。
三亚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涉案商品房购买者田某光等52人分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约定好交房时间。后因疫情、天气等因素,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交房,故购房者们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亚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该批案件经法院一审判决后,三亚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至三亚中院。
三亚中院本着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原则,将案件分派给院调解团队,力争实现诉前调解,让纠纷止于未诉。陈太洪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倾听他们的陈述,为其分析案情,适时安抚其情绪,并通过释法明理、言明利弊,解开他们的心结。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三亚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审判决金额的整数给涉案购房者。
因本批案件一审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二审独任审理的条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案件二审依法采用独任审理方式进行审理,并第一时间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至此,这起群体性购房纠纷划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该系列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两个工作日,大大加快了案件审理的速度和效率,实现了案件快立快审快调快结。
近年来,三亚中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力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让司法服务做加法、矛盾纠纷做减法。下一步,三亚中院将继续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疑难复杂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等因素,精准确定适用的审理程序和审判组织类型,全面推进新民诉法适用,并以“制度创新年”为契机,持续推进以“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为目标,深入开展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积极探索适用二审独任审理的“三亚模式”,促进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合理有效配置,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自贸港建设增添动力。
文/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