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从本月初开始办理,在此前3月1日至3月20日的“办理高峰期”内,居民个人(纳税人)需要先提前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后才能办理。不过随着办理高峰期已经过去,从今天(3月21日)开始,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随时办理。北京青年报记者3月21日登录个税APP看到,首页面上的“申报预约”选项已经消失,可以直接点入“纳税申报”办理业务。
发现有未申报收入或未足额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可补充申报
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6月30日结束,还剩约100天时间。纳税人此次需申报在2022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的收入额,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数额。如果发现自己有未申报收入或未足额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均可在汇算申报时补充申报。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2022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汇算申报。
对于自己究竟需要补税还是退税,纳税人可以利用公式自己先行估算: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如果所得数额为正数,那么意味着去年预缴的个税不足,需要补税,但如果补税金额低于400元,可免于补税;如果所得数额为负数,则是去年多预缴了个税,可以申请退税。
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别忘试算哪种计税方式对自己更合适
一些纳税人在办理今年个税汇算清缴时,在“工资薪金”栏目中会出现“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的提示,这是指纳税人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即年终奖。根据税务部门现行的优惠政策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目前该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已经延续至2023年底,因此在申报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依然可以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单独计税。
由于不同的计税方式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汇算的税款计算结果,因此纳税人需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如果纳税人无法直接比较出两种计税方式给自己带来的差别,个税APP还提供了试算功能,可以把两种计税方式都操作一下,个税APP会自动生成各自税收结果。这里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如果自己有年终奖,尽可能试算一下不同的计税方式,因为根据一些纳税人的反映,采用两种不同计税方式试算后的结果会大不相同:一种需要补税而另一种则还可享受退税,二者相差相当大。
退税申请可以撤销或更正申报
根据往年情况,有纳税人由于种种原因,在申请退税后又撤销了退税申请;同时,也有主动选择放弃退税的纳税人又“反悔”想重新申请退税。对此,税务部门表示,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纳税人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则不可以撤销申请,需办理更正申报。
不过,为了保障年度汇算正常秩序,手机个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如果纳税人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超过一定数量,系统将自动取消纳税人的网络撤销权限,纳税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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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