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质量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
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聚焦种子等农业生产急需必备的物资,亮法治利剑,强化大案攻坚,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切实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公安部近日公布了7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涵盖了制售伪劣种子、侵犯种业商业秘密、流窜作案销售伪劣化肥等犯罪情形。
全力维护种业市场良性发展
今年1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制售假水稻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202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托其父亲控制经营的粮米专业合作社等公司,大量收购其他品种繁育出来的水稻种子以及普通稻米,未经筛选去劣等制种必要工序,直接套用尚属于试产阶段、未经审定的水稻种子品种,通过发展经销商、设立直营店、直播带货等方式对外销售,案值1100余万元。
【典型意义】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作为种业从业人员,不仅将未经筛选加工的“毛粮”作为种子销售,甚至将普通稻米冒充种子对外销售,种子质量根本无法得到保障。犯罪嫌疑人除通过发展下线经销商,设立直营店等方式外,还直接通过直播平台对外销售假种子。公安机关已及时将情况通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假种子继续流散,并推动强化实体经营门店监管,重点加大电商网络销售种子监管力度,全力维护种业市场良性发展。
2022年11月,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制售伪劣小麦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查扣假冒某品牌小麦种子20余万斤、包装袋10万余条、筛种机及封装机等灌装设备。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联合某种业公司法人陈某某等人,购买某品牌小麦种子生产经营权作掩护,定制种子包装袋,使用普通小麦或劣质麦种灌装后冒充该品牌种子对外销售,案值900余万元。
【典型意义】该案中,嫌疑人作案手段隐蔽,通过开设种业公司、购买品牌种子经营权作掩护,使用劣质小麦种子甚至是普通小麦灌装包装,套用优质种子品牌对外销售。公安机关加强同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一举打掉以张某某为首的套牌侵权犯罪团伙,及时阻止了一大批伪劣麦种流入耕种环节,有力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品牌种子企业合法权益。
2022年8月,天津市武清公安分局侦破一起制售伪劣农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伪劣农药4吨、百草枯原液44公斤。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伙同他人购买百草枯原液、工业盐等原料,非法生产含有百草枯成分的无标桶装除草剂农药,同时购买无标桶装除草剂农药,一并贴牌封装后,通过其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案值2000余万元。
【典型意义】该案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制售伪劣农药的典型案例。犯罪分子生产的除草剂均未达到国家标准并检测出百草枯成分,属伪劣农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伪劣农药犯罪源头治理、长效治理,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依法保护种业领域商业秘密
2022年4月,根据举报线索,合肥市公安局侦破一起侵犯种业商业秘密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侵权稻种1.2万斤。经查,安徽某种业公司历经8年研发出某品种杂交稻种,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并通过农业农村部门审定,获得上市销售许可。该稻种培育技术属公司核心商业秘密。2019年,作为制种合作方的某种业公司负责人邓某某等人违反保密合同,在种植该品种稻种过程中,私自截留稻种亲本,利用从权利人公司获取的有关育种技术,非法组织大量种植,将产出的该品种稻种交给另外一家公司套用其公司自有品牌包装后对外销售,共计销售套牌侵权稻种13.68万斤,非法获利460余万元。
【典型意义】该案是公安机关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典型案例。案件线索系公安机关在开展“惠民利企”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期间获取,因涉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政策性、法律性较强,受到业内广泛关注。公安机关多次走访权利人企业,了解涉案品种稻种研发上市流程、核心商业秘密内容及载体、制种方式及保密措施,组织开展稻种培育技术信息相关鉴定。专案组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侦破该案,为全国侦办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严打“忽悠团”销售伪劣化肥
2022年9月,湖北省枝江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制售伪劣肥料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现场查获伪劣肥料53吨。经查,徐某某组建销售团队,安排专人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宣传,诱导有购买肥料需求的农民群体参加其举办的种植技术培训和新产品推广会,安排专人冒充资深农业专家,忽悠群众以高价购买廉价劣质肥料,给农户造成重大损失。
【典型意义】该案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忽悠团”销售伪劣化肥的典型案例。该案中,涉案肥料经检测均为不合格产品,徐某某购买价格仅为600元/吨,经“忽悠”宣传后,销售价格高达3000元/吨。该案件侦破后,当地公安机关及时组织召开追缴赃款返还大会,现场退还了部分受害农民货款,有力保障了受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2022年9月,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侦破一起网络销售伪劣化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获伪劣化肥产品及原料300余吨。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组织工人将购进的硫酸镁通过“翻包”替换成多个畅销品牌钾肥,或用硫酸镁掺杂、掺假后假冒品牌钾肥等方式,在其电商平台注册的多个网店进行销售,案值2100余万元。经检测,涉案化肥为不合格产品。
【典型意义】该案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劣农资的典型案例。该案中,嫌疑人在多个电商平台注册网店,大肆销售有效成分仅为标识成分含量1/20的劣质化肥,危害严重。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网上巡查,对网络制售假劣农资犯罪下重手、出重拳,同时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线上销售农资管理,压实电商平台和商户的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线上农资市场秩序。
2022年6月,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制售伪劣化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现场查获伪劣复合肥40余吨。经查,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等人使用其他原料替代钾,生产、销售成分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伪劣复合肥1万余吨,案值2800余万元。
【典型意义】犯罪嫌疑人为了减少成本、牟取非法利益,与多个化肥生产厂家负责人及业务员相互勾结,使用其他原料代替钾,大肆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复合肥对外销售,严重扰乱化肥市场经营秩序。对此类犯罪,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文/董凡超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