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3月19日当周(下同),A股沪深市场有7家IPO申报企业终止审核,1家申请在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终止审核。这8家企业中,有7家是因为撤回材料而被终止审核,1家则是因为上会被否。
上会被否的企业为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美科技”)。被否的原因在于,上市审核委员会认为,太美科技未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未充分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
另外,7家撤材料的企业中,黄山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曾被抽中2022年第二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
从中介机构情况来看,上述8家企业,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了其中的3家,中信建投、国金证券、国泰君安、中信证券、国元证券则各保荐了1家。
太美科技上会被否
在排队1年零2个多月后, 太美科技上会被否,无缘科创板。
太美科技的科创板IPO申请于2021年12月29日获得受理,2022年1月22日进入问询环节,经过三轮问询之后,于2023年3月15日上会,但最终闯关失败。
3月17日,上交所披露了终止太美科技IPO审核的决定。在审核问询中,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重点关注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审核关注了发行人业务模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解决行业需求,各类业务应用的核心技术以及技术先进性的体现,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
二是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大额亏损的原因、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影响盈利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未来销售增长的可持续性,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的充分性;三是发行人收购软素科技的定价公允性、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软素科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及内控有效性;四是审核过程中发行人取消了表决权差异安排并变更上市标准的原因、合理性和谨慎性,取消特别表决权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性。
经过问询之后,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认为,2019年度~2022年上半年期间,太美科技未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未充分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
太美科技主要销售医药临床研究、药物警戒、医药市场营销等领域的 SaaS 产品、定制化软件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2019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上半年期间,太美科技营收分别为1.93亿元、3.14亿元、4.66亿元及2.47亿元,收入增速有所放缓;净利润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分别亏损3.62亿元、4.99亿元、4.79亿元及2.20亿元,三年半时间累计亏损15.6亿元。
就营收的构成情况来看,2021年度及2022年上半年,数字化解决方案的营收占比分别为87.72%、89.36%,临床运营服务的占比分别为12.15%、10.64%。
该公司也提示风险称,存在收入无法按计划增长、未弥补亏损及未来可能持续亏损、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导致控制权变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等风险。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拟募集资金20亿元,其中拟通过公开市场募资购买不超过2.6万平方米的办公楼,投资预算7.03亿元,也就是太美科技拟用35%的募集资金用于买楼。而截至2022年6月末,该公司货币资金为11.96亿元。此前交易所也曾问询,买楼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变相投入房地产领域。
7家企业撤回材料,芯微电子曾被现场检查
除了太美科技之外,其余7家企业均是在问询之后被终止审核,原因均为撤材料。
这7家公司中,科创板的IPO企业有2家,分别为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集创北方”)、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核西仪”)。
创业板的IPO企业有4家,分别为世邦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世邦通信”)、深圳市通泰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泰盈”)、东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集技术”)、黄山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微电子”)。
还有1家则是原本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的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皖创环保”)。
其中,集创北方未披露问询情况;中核西仪经过了一轮问询;通泰盈、东集技术、芯微电子、皖创环保均是回复了第一轮问询,交易所发出第2轮审核问询函之后撤回材料;世邦通信则是披露了两轮问询回复。
交易所问询的问题主要在板块定位及专利、核心技术及研发能力、市场份额及市场空间、业绩增长持续性、关联交易、财务数据及财务内控、实际控制权、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7家企业中,芯微电子被抽中2022年第二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
芯微电子在第一轮问询中被问及19个问题,回复多达300多页,主要涉及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具体情况、客户变动较大且具体客户情况、收入增长可持续性、财务内控、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赌协议等方面的情况。
就在3月17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 2022年共完成对28家首发申请企业的检查及处理工作,涉及主板企业15家、科创板企业3家以及创业板企业10家。
从检查情况来看,发行人主要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和不准确、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会计处理不恰当等问题;中介机构主要存在核查程序不到位、工作底稿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对此,监管部门对1家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移送稽查;对9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及5家执业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的保荐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或书面警示。其余18家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主要涉及的属于一般性问题。
自现场检查实施以来,IPO撤材料数量较多。据记者了解,企业撤材料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行业周期萎缩,企业已经很难达到上市条件;有的为了排队靠前缩短上市时间,材料申报时并不完备;还有的是忌惮现场检查,害怕查出问题承担责任而选择“临阵撤退”。(黄思瑜)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