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李露律师表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增加的前述内容为她打赢代理的一起案件至关重要。
案件概况如下:李先生在和白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向林女士转账200万元。白女士获悉后诉至法院,法院认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平等的处理权,认定李先生赠予林女士200万元行为无效,判决林女士将上述款项归还白女士。法律护权益,温暖“半边天”。李露律师团队梳理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一些亮点,供读者学习。
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有关机关制定或者修改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权益,必要时开展男女平等评估。
维护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主要表现在:将原第六章“人身权利”前移作为第三章,并将章名修改为“人身和人格权益”;明确女性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权利。
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例如: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不得将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完善财产权益内容。因“重男轻女”“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等观念,一些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以及财产继承权经常受到歧视和排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妇女依法行使继承权,不受歧视。
明确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夫妻平等。例如: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女方有权要求记载其姓名;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
李露律师表示,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从原来的9章61条,增至10章86条,积极适应新时代、着力解决妇女权益保障领域面临的难点问题。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将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公益科普讲座,帮助三秦妇女学法律,促进更多家庭和谐。
文/李东峰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