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病临床救治专家组协同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在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基础上,重新编写《2022版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治规范与分级诊疗流程》(基层医疗机构应急使用简版)(下称“诊治规范”),为医疗机构在具体病例分级管理和诊疗中提供参考指导。
诊治规范提出,新冠病毒感染临床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成人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可判断为重型患者:①出现气促,RR≥30次/分;②在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③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④肺部影像学检查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儿童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可判断为重型患者:①超高热或持续高热超过3天;②出现气促;③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④有辅助呼吸现象;⑤出现嗜睡、惊厥;⑥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可判断为危重型患者:①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②出现休克;③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诊治规范圈定“易进展至重症的高危人群”,包括:①年龄≥60岁;②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恶性血液病、血液透析等基础疾病者;③免疫功能缺陷;④肥胖(BMI≥30);⑤围产期女性;⑥重度吸烟者;⑦儿童合并有某些基础疾病(先天性心脏病、支气管肺发育不良、慢性肺病、呼吸道畸形、神经系统发育落后、神经肌肉疾病、异常血红蛋白病、重度营养不良等)、免疫缺陷或低下患儿、肥胖症儿童、早产新生儿;⑧未全程以及未加强接种新冠疫苗者。
新冠感染分级诊疗路径为:轻型或者普通型的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或就近就地治疗方式,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力量提供规范化的治疗。有严重基础疾病的感染者以及部分重型和危重型病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至区级医院。市级医院负责所在辖区重型和危重型病例的救治,并对区级医院加强技术指导。孕产妇、新生儿由各区指定医院收治。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患者由原就诊医院优先救治。
诊治规范还明确临床基本治疗要点。一般治疗,包括应用解热镇痛药等药物进行对症治疗,保证充分的热量摄入、营养均衡,摄入优质蛋白质食物;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和氧饱和度等。
口服小分子抗病毒药物抗病毒治疗,这是新冠病毒感染主要的治疗措施之一。在社区与基层医疗机构建议重点应用于有重症高危因素的感染者。抗病毒药物最佳治疗时机是病程早期,最好是发病的5天内。目前已经上市可供选择的药物包括: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阿兹夫定以及其他可及的小分子药物:正在上市或者即将还会有更多的小分子药物上市,如莫努匹拉韦等。
糖皮质激素应用。对于有进展为重型和危重型高危因素的患者,评估无糖皮质激素应用禁忌症后,可在疾病加快进展的早期应用低剂量糖皮质激素。对于在基层医院留院观察到疾病进展较快的高危患者、需要氧疗的普通型患者、或需无创或有创呼吸支持治疗的重型及危重型患者,均应立即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氧疗和呼吸支持。需要将达到氧饱和度93%以上作为治疗最低目标,采取鼻导管、面罩或者高流量等无创呼吸机支持氧疗。
文/顾泳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