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日报》报道,1月1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向社会公布2022年辽宁正风肃纪反腐十大“关键词”。分别为:
大数据赋能、营商环境监督、“微腐败”大清扫、大兵团作战重点领域反腐、阳光三务、万件化访、精兵强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雷锋式”纪检监察干部和常规+专项双巡视、双反馈。
文章提到,辽宁省纪委监委按照“大兵团作战”模式,持续深化金融、政法、国企等重点领域腐败治理。
文内还点名了多个落马官员,其中包括三个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杨耀威、刘乐国和申海青。
害群之马
为何称这三人为“害群之马”?
申海青,出生于1969年3月,曾任辽宁省盘锦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等职,2021年11月16日在任上落马。
2022年7月,申海青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杨耀威,出生于1962年4月,曾任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等职,被免职半年多之后于2022年3月15日落马。
2022年11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耀威作出逮捕决定。
刘乐国,出生于1957年2月,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大连市公安局局长等职,退休3年多之后于2022年5月17日落马。
2022年12月,刘乐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三人涉及不少共同的问题。
例如,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委他人谋取利益等。
更有涉及他们本职工作方面的问题:
申海青被通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
杨耀威被通报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刘乐国被通报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规私存涉密材料,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藏弹药。
此外,杨耀威和刘乐国还有“贴靠”问题。
杨耀文讨好贴靠领导干部,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
刘乐国贴靠、攀附“孙力军政治团伙”。
都曾与王立科共事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杨耀威、刘乐国、申海青均是在辽宁政法队伍工作多年的“老公安”,不仅三人本身的工作经历多有交集,还都曾与主动投案的“政法虎”,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共事。
王立科曾任职历经辽宁省、江苏省两地。
在辽宁期间,他于2006年开始担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后任葫芦岛市副市长;于2008年开始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后兼任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于2010年开始担任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直至2013年调任江苏。
申海青从1994年5月成为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科员开始,直至落马,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了27年。
其中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申海青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与王立科在葫芦岛市公安局共事近2年。当时,王立科任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杨耀威从1983年8月成为朝阳市北票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实习民警开始,直至落马,在辽宁公安系统工作了38年。
其中在2004年到2010年期间,他担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与申海青共事,同为王立科下属。
刘乐国于1991年10月进入公安系统,成为营口市老边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副主任,直至落马,在公安系统工作了27年。
他于2013年7月任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前任是当时已经调任江苏的王立科,继任者则是杨耀威。
值得一提的是,刘乐国也是地方公安系统中,首个被提及贴靠、攀附“孙力军政治团伙”的落马官员,而他的“老上级”王立科正是“孙力军政治团伙”中的一员。
资料 | 辽宁省纪委监委、辽宁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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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