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犯罪刻不容缓”,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30日对外发布案例时有此表述。
最高检此次发布4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聚焦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等犯罪领域。其中包括“洪某都等人敲诈勒索案”。
案情显示,2019年11月开始,李某思、曾某运(均在逃)等人为了攫取巨额不法利益,先后利诱、招揽并组织被告人洪某都、曹某州等数百人偷渡至缅甸邦康地区,专门采取视频裸聊方式,以胁迫为主要手段勒索被害人财物,逐步形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诱骗被害人下载木马程序以获取被害人手机通讯录及短信信息,通过播放事先准备好的带有裸露女子内容的视频短片冒充真实裸聊场景,在此过程中截取、录制被害人裸体视频,再以发被害人裸体视频给其亲属、朋友、单位领导等进行威胁,通过网络对中国境内公民实施敲诈勒索。
截至2020年11月,该犯罪集团对中国各地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金额高达人民币1.2亿元。2020年12月至2022年11月,中国检方以敲诈勒索罪、组织偷越国境罪等对洪某都、张某强等共计405人分批向法院提起公诉,并认定该跨境裸聊犯罪集团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截至今年11月,法院对39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
最高检提醒,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的行为极具有诱惑性、隐蔽性,“裸聊”行为双方甚至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淫秽表演等违法犯罪。此外,不法分子抓住被害人因为裸聊被敲诈而羞于报警的心态,牟取不法经济利益,且在全国范围针对不特定人实施,影响范围广,因此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犯罪刻不容缓。
中国官方正在全国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负责人称,此次发布案例将进一步明确和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文/记者 张素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