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2月26日,大商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方星海,大连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开华,中国大豆产业协会会长杨宝龙,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副会长陈刚,大商所党委书记、理事长冉华,大商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严绍明参加此次启动仪式。
方星海表示,随着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国内市场大宗商品期货定价影响力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境内外企业开始直接利用中国期货价格开展基差贸易,有力地增强了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境外生产地企业利用中国行情信息,及时调整面向中国的生产计划,更好地维护了生产经营稳定。引入境外交易者后,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非转基因大豆生产国、最大的转基因大豆进口国以及油脂油料生产、加工、消费大国,一定可以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我国巨大市场优势,实现大豆产业振兴,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吴开华表示,今年随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和豆油期权顺利上市,以及本次大豆全系列品种对境外交易者开放,大豆系列品种实现了期货期权工具完备、境内境外市场连通“两个圆满收官”。这将更好地满足全球大豆产业链企业风险管理需求,对于增强大连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开放引力,促进大连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及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杨宝龙表示,大商所作为全球最重要的大豆期货市场,大豆系列期货品种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有效的价格参考依据和风险管理工具,对促进大豆产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引入境外交易者后,全球大豆产业链各个环节,均可直接在我国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获得完整的产销区避险工具,实现稳定经营,进而保障国际供应链的稳定,促进我国大豆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希望期货市场继续发挥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新的力量。
陈刚表示,近年来,国内90%以上的大中型油脂企业均深度参与期货市场,“期货价格+升贴水”基差点价定价模式为大豆相关产业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了传统的“一口价”贸易习惯。期货市场为产业企业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定价基准并成为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力地保障了粮油供应链的稳定。此次豆系期货和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是油脂期货和期权市场发展的新突破,这是产业风险管理需求和期货市场供给动态均衡的新成果,将进一步提高油脂产业链上企业风险管理的水平,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战略。
严绍明在致辞中表示,我国豆类期货市场在产品设计、制度安排等方面更加适应大豆国际贸易格局变化,对外开放有助于更紧密地连通全球大豆生产、加工、贸易体系,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中国期货价格”,及时传递我国作为全球非转基因大豆主产区和转基因大豆主销区的行情趋势,增强全球大豆产业主体更主动地参考中国行情安排生产经营的内生动力,从而增强我国与国际大豆产业链供应链的粘性韧性,更好服务全球和我国粮油安全,同时也可帮助全球油脂油料企业更好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锁定跨国经营收益,实现精耕细作。
据介绍,大豆和豆粕期货是大商所1993年开业伊始即上市交易的首批期货品种,进入新世纪后,新的黄大豆1号和黄大豆2号期货分别于2002年和2004年上市,豆粕期货和豆油期货分别于2000年和2006年上市,豆粕期权作为我国首个商品期权于2017年上市,2022年8月8日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期权同步上市,目前大商所大豆系列期货和期权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产品工具体系,成交量和持仓量分别占大商所全部品种的27.56%和31.66%,是实体产业参与最为活跃和功能作用发挥良好的品种板块之一。油脂油料现货市场国际化程度较高,境内外产业对油脂油料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均呼声较高,大豆系列期货和期权作为境内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通过为全球大豆产业链提供丰富高效的定价和风险管理工具,利于及时全面向全球传递我国作为大豆主销区的市场信息,进而提升大豆系列品种“中国价格”和“中国品质”的国际影响力,维护全球大豆产业链供应链持续稳定发展。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