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时节,寒潮如约而至,江苏省宝应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曾遭受家暴的智障妇女金某家中回访。简朴的农家小屋里,衣着整洁的金某坐在板凳上,脸上挂着笑。“现在每个月能领到给困难残疾人的补助,镇村干部对我们也很照顾……”金某的母亲向检察官介绍起这个家庭的近况。
此前,在一次与县妇联的联合调研中,金某的遭遇引起了宝应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关注。发现智障妇女被家暴,医院未履行法定的强制报告义务、行政机关监管也不到位……对此,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落地,并联动相关单位探索建立涉家暴妇女权益保护“大联盟”。
一条线索引发的思考
2021年11月3日,宝应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妇联共同开展“消除对妇女家暴 维护妇女权益”专项行动。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与县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先后走访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12个部门,查阅全县近三年涉妇女家暴案(事)件资料1000余份。
就是在此次调研中,金某的情况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2020年6月24日,金某的亲属向县妇联反映称,金某被丈夫殴打致伤。医疗机构就诊证明显示:金某全身多处瘀斑、肿胀,诊断病情为“多发性击打伤”。
“我女儿小时候有一次因高烧不退,智力受到了影响。结婚后,女婿经常打我女儿,2020年那次情况最严重,去了医院住院治疗,结果男方家不仅不肯道歉,连医疗费都不肯出。我们不得已去了妇联……”2021年初,金某已和丈夫离婚并和父母居住,面对前来调查的检察官,金某母亲诉说着女儿的不幸。检察官经走访金某就诊的医院并调取就诊记录,发现金某母亲的讲述属实,但是,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中却没有任何记载。
2016年3月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在诊治这位遭受丈夫暴力殴打的残障妇女时,医生及医院并未报警。
而这只是个例吗?
公益诉讼检察应时而为
在其后的调查中,检察官发现,对于发现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就诊情况,全县约87%的医疗机构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尤其是乡镇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普遍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接诊过程中遇到此类情况也没有报警意识。对此,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未能发挥有效监管作用,侵犯了被家暴妇女的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出台。该《条例》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单位不履行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由此,宝应县检察院于今年3月1日向该县卫健委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涉案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作出相应处理,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和考核检查;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机构对被家暴妇女接诊处置的强制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动保护工作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对强制报告执行不力情况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人员;开展类案研判,于3月18日出台《医疗机构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和妇女遭受家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流程》,并对全县医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圆桌会议,协同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搭建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进度通报、结果汇总的工作平台,覆盖全县19家公立医疗机构、13家民营医疗机构及责任单位。
从破解个案到实现类案治理
“每年受理来信来访近百件,反映遭受家暴侵害的就占近三分之一。被家暴的妇女在维权时,首先想到的是妇联,但是我们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建议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缺乏协作机制,我们也很难跟踪后续处置情况……”县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心晨指出。
“2020年以来,县法院受理的涉家暴离婚案件中,仅有不到2%的妇女主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县法院立案庭庭长于健表示。
“我们民政部门也从未接到过被家暴妇女主动申请庇护的请求,临时庇护场所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赵学玲说。
针对各职能部门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宝应县检察院认为,需要建立职能衔接更加紧密、信息共享更加顺畅、支持配合更加高效的妇女权益保护“大联盟”。
今年2月27日,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宝应县检察院联合县监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卫健委、妇联等部门出台《关于在消除对妇女家暴 维护妇女权益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有关部门形成线索预警、应急处置、及时干预、综合调解、跟踪回访等多元一体化治理机制。3月4日,该机制被最高检转发推广。
金某成为这一机制的首位受益者。继拿到3000元司法救助金之后,她又在宝应县检察院的帮助下,得到了民政部门发放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针对残疾妇女因政策信息渠道闭塞导致不能及时享受国家、地方救助的问题,县有关部门也启动专项排查并及时整改到位。
日前,宝应县检察院在线索移送共享中发现,一名妇女被多次家暴,但公安干警出警后仅口头调解,遂通过制发建议函的方式,督促公安机关对其丈夫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我们的目的就是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既找到破解个案的钥匙,又推动对家庭暴力问题的类案治理,努力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一个家庭的隐蔽角落。”该院副检察长邱甜说。
专家点评
让妇女远离家暴侵害,是一个社会治理问题,需要各方协同努力。公益诉讼检察具有推动协同共治、破解治理难题的制度优势。宝应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开展“消除对妇女家暴 维护妇女权益”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迈出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关键一步。他们推动出台的协作意见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初步建立起消除对妇女家暴的社会支持体系,有助于推动源头治理,这种打造妇女权益保障“大联盟”的做法值得推广。
文/管莹 梅静 侯维白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