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具备条件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可居家隔离,那么在家中如何做才能更好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呢?12月11日,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提醒大家:
要健康,做防护,常通风,讲营养,多运动,强体魄。
有症状,不外出,做监测,单独住,讲卫生,不共用。
一般人群:
1.养成良好健康习惯,勤洗手、外出戴好口罩,家庭常通风、勤清扫,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消毒清洁。
2.均衡营养,作息规律,充足睡眠,合理运动,保持良好心态,强健体魄,增加个人免疫力;
3.慢性基础疾病患者按医嘱坚持用药,不擅自停药。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时,尽量减少外出。
4.冬季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高发,建议老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儿童等在医生指导下,及时接种流感疫苗和新冠病毒疫苗。
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感染者:
1.不要带病上班,减少外出,相对独立房间居住,最好使用独立卫生间,如共用卫生间,使用后立即消毒;
2.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各1次体温测量,做好抗原自测;
3.减少与其他人面对面接触,与家庭其他人分餐;
4.使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放进专用带盖垃圾桶;
5.必要时对症用药,服药时按药品说明书服用,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
6. 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儿童等高危人群,如出现持续高烧不退、呼吸困难、厌食、精神萎靡不振等情况,及时就近就诊。3个月以下的婴儿发热,立刻就医。
7.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后,自测抗原阴性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有不适症状人员的同住人:
1.避免与有症状人员同居一室或共用卫生间,如需共用卫生间,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2.尽量避免与有症状人员面对面接触,接触时做好防护,建议使用N95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 避免与有症状人员共用生活用品,对有症状人员日常使用和可能接触到的物品单独放置,及时清洁消毒,对可能被感染者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4.做好居住环境、物品表面的消毒,定期开窗通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及时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5.加强健康监测,可定期进行抗原检测,如出现阳性且无症状或症状较轻,适当延长居家时间。
最后,送上一份居家健康必备物品清单,科学理性准备,不要盲目“囤货”。物品都有保质期,有些对储存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没有必要过量购买,保管不当容易变质,长期存放还容易造成浪费。
附:居家健康物品清单
l 体温计
l 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
l 抗原检测试剂盒
l 带盖的垃圾桶
l 基础性疾病患者常用药
l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对症治疗药品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表示,疫情终会过去,我们充满信心、共同努力,将很快迎来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