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等十部门日前发布《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本市将推动学区、教育集团和城乡学校共同体改革覆盖所有中小学校,深化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换、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按需轮岗;加大体美劳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
为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本市将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实施方案从整体提升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等3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落实措施。
更加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体系将构建。本市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院校师范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支持相关院校增设相关学科教育专业(师范),扩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办好一批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扩大大专及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支持相关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支持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造就高素质复合型教师,推动师范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本市将加大艺术、体育、美育、劳动、科学、信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学区、教育集团和城乡学校共同体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深化推进干部教师交流轮岗,拓展优秀校长和高质量教师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
教师评价制度和标准也将进一步完善。本市将建立符合各级各类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骨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鼓励支持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和教育综合改革;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中小学教师。
本市还将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持续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优化实施办法和补助标准;落实好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提升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差距,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