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科技与狠活”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食品安全领域风波再起,食品添加剂问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很多人也因此对产品配料表格外的关注。
可是配料表上密密麻麻堆叠了许多名词,令人目眩,还有食用香精、食用香料这种笼统的名称,相比其他具体的食品添加剂显得异常神秘。
一些消费者更是本能的把食用香精和有毒物质画上等于号,于是反对、排斥、拒绝一切含有食用香精、食用香料的食品。
其实,食用香精、食用香料并不可怕,在食品中被广泛添加使用,经常在各类食品配料中见到,今天我们为您揭开食用香精和食用香料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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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食用香料、食用香精?
食用香料和食用香精都是为了提高食品的风味而添加的香味物质,二者只有一字之差,不过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食用香料是食品用香料的简称,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食用香料是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食品用香料一般配制成食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部分食用香料也可直接用于食品加香。除了直接用于食品的香料外,其它某些香料如牙膏香料、烟草香料、口腔清洁剂、内服药香料等,在广义上也可看作为食用香料一类。
食用香料分允许使用和暂时允许使用两类,根据来源不同又可分为天然和人造香料。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有534种,包括天然香料137种,人工合成香料397种;暂时允许使用的香料有157种。
而食用香精是现代工艺发展和食品风味提升需求的背景下产生的香料的升级版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30616)中,定义食用香精是由食用香料与食用香精辅料组成的用来起香味作用的浓缩调配混合物。
食用香精既可以按照剂型分为液体型、粉末型和乳化香精,也可以按照香味物质来源分为:热反应型、调和型、氧化型、发酵型和酶解型香精等。
香精品种繁多、应用广泛,比较常见的有肉味香精、果味香精等,在乳制品、饮料、肉制品、调味料、糖果等食品中比较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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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香料和食用香精是食品添加剂吗?
食用香料和香精都属于食品添加剂,它们的使用都需要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只有经过安全性评价不会给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并且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有必要使用的物质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
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规定的限量内使用,都可以认为是长期食用也不会对身体有害的,而非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同时,我国还对食用香精和食用香料都分别制定了专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众所周知,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有了这些标准的护航可以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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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配料表?
我们在购买相应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和超市里,去选购规范厂家生产的食品;其次,在购买食品时,看好食品中文标签上的配料表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三无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规定,当食品中添加了食用香精、香料时,可以无需一一标注香精香料的具体名称,而是可以仅标注“食用香精”、“食用香料”或“食用香精香料”。在食用香精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食用香精辅料用“食品用香精辅料”字样标示。
在食用香精中加入的甜味剂、着色剂、咖啡因等食品添加剂应按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质量规格标准和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的规定标示具体名称。
所以我们在购买的食品时,看到只是简单的标注食用香精或食用香料时,不要过度担心,只要在生产过程中规范添加使用这些香精香料,一般都是安全的。
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采取严格许可制,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才会被批准生产使用,因此,食品添加剂本身是安全的。如果消费者发现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唠科开脑洞
审核|张娜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编辑/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