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吹高收益、高年利息,通过销售贵宾卡、预收床位费等多种方式吸引投资,一个以老年人为目标的集资骗局向7156名老年人吸收资金高达26.80亿元。近日,围绕这起涉众型老年人投资诈骗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被告人上诉请求,维持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
经查,2009年至2015年12月,被告人张某荣在担任山西某老年公寓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期间,以12%至36%年利息和4%收益金的报酬对不特定人群进行宣传。
张某荣许诺投资半年、一年给予高额利息,到期还本,先后以山西某老年公寓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大量资金。
为扩大影响,张某荣安排专人负责并雇佣49人作为公司业务员进行宣传,通过向老年客户销售贵宾卡、预收床位费、会员卡储值等方式实施犯罪行为。
截至案发时,共有7156名老年人被骗,涉案资金约26.8亿元,已退还客户本金约16.06亿元。
2021年2月8日,尖草坪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张某荣等5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年6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2万元不等。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荣等7人不服,提出上诉。太原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理此案的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窦春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检察机关重点针对该案中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非法集资金额、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提出侦查引导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对涉案公司进行审计。
鉴于案情复杂,负责侦办此案的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以被告人张某荣等5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先后10次移送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被告人对法律适用存在的误解进行细致解答,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明法律含义和适用法律的理由。
“56名被告人中有49名是公司业务员,在非法集资中起到次要和辅助作用,主观恶性不大,甚至有的被告人既是公司业务员,又是投资者。”窦春健说,检察机关结合事实证据,全面深入分析各被告人的主客观情节和认罪态度,决定对其中46名被告人区别主犯对待,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对包括主犯张某荣等在内的10名被告人从严打击。
此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最大限度地致力于追赃挽损工作。
“通过释法说理,告知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可酌定从轻处罚,会在量刑上从宽处理,鼓励被告人自愿退赃退赔。”窦春健说,同时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向被告人讲述投资者多数是老年人,有的甚至将毕生积蓄投入项目,导致晚年处境堪忧。
经承办人多次对被告人进行司法感化,最终52名被告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的同时,协同公安机关查封涉案土地1宗、房产11处、农家小院56个等不动产;扣押涉案车辆34辆、涉案资金802万余元;冻结银行账户96个,资金472万余元。目前,该案的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窦春健说,案件办理后,为提高老年人反诈意识,揭露养老投资诈骗陷阱,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为蓝本,制作了以“小心有诈”为主题的微动漫,到乡镇、社区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横幅,重点向老年人宣传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表现形式、规律特点以及防范对策,警示老年人远离养老投资诈骗。
文/马超 王志堂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