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绵阳一男子坠入涪江,好心群众将其救起,经过几轮急救,男子并未恢复心跳,群众以为其已死亡,用物体挡住“死者”面部。但到达现场的绵阳特巡警和120急救人员并未放弃救援,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尽全力抢救,最终对方奇迹般恢复心跳。随后,溺水男子被120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这是一个跌宕起伏,步步惊心的急救故事,但更揭示了急救在我国需要广泛提升水平的一个重要现实。
首先要肯定和赞美的是对溺水者施救的人。当时,溺水男子躺在地上,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不停地为溺水男子做心肺复苏,另外一名戴帽子的男子一直观察着溺水男子。随后,两人互换位置,戴帽子的男子又为溺水男子做心肺复苏。尽管两人尽力施救,但溺水男子仍然没有恢复心跳,围观群众都认为男子已死亡。于是施救者放弃了救治。
显然这样的举动并无什么不妥,因为施救者和围观者都可能有一般的急救技能,但没有判断死亡的知识,因此,认为溺水男子已经死亡。但是,民警赶来后继续做心肺复苏、人工呼吸,120急救的医护人员也赶来做除颤等抢救,终于让溺水男子苏醒并送往医院进一步抢救。
实际上这是一个急救接力过程,一个环节都不能少,在民警和医护人员未到之时,岸边群众的抢救仍然是有效的,也为后来的急救打下了基础,只是他们没有把握住专业的死亡标准而已。急救的三个过程是在急救过程中都做到和体现了——早期的呼救、心肺复苏术(CPR)、自动体外除颤(AED)。
一般情况下,这几个要素都需要第一目击者和志愿者来完成,如果现场有经过急救培训的目击者和志愿者,才可以比较好地完成这三个过程,如果现场没有,就只能等待医护人员赶来急救。但往往就是在等待的过程中,伤患者会死亡。
中国受过急救培训的公众比例不大。在科学素养较高的北京市,几年前的红十字会统计表明,市民接受急救培训普及的比率约为150比1,即150名市民中仅有1人取得了初级急救员证。这就让现场急救成为难题,因为约75%的人心跳呼吸骤停发生在医疗机构外,大部分院外心跳呼吸骤停得不到及时抢救,造成中国的急救成功率不高。
一般人需要接受的培训是,遇到心跳呼吸骤停者首先是两个呼叫。一是呼叫病患,以确定其有无意识,同时可以在呼唤时轻拍患者肩部,确定其有无反应,还要检查患者有无呼吸。其次是呼叫120急救,并呼叫周围人帮助。
这两个程序完成后,可以对病患急救,包括心肺复苏的胸外按压(按压位置在两乳头连线中点,按压深度至少5cm,每分钟100-120下),30次胸外按压后做2次人工呼吸(30:2,每次吹气时间约1秒,勿过度吹气))。即便是没接受过培训的普通人,也可在120电话指导下对患者进行心肺复苏。
此外,此次绵阳溺水事件也表明,公共场所的自动体外心脏去颤器(AED)配置不够,在容易溺水的江边和游泳地,几乎看不到。而绵阳的溺水者也只是在120赶到后才使用了由医护人员带来的AED。
北京计划在2022年实现地铁车站AED全覆盖,再进一步是按照理想化配置密度增加到每10万人配置200台。从绵阳的溺水情况看,未来AED还需要配置到江河湖泊边和游泳场馆内。
是否会用AED也成为急救成功的关键。抢救最好在4分钟之内使用AED,最晚不能晚于10分钟,早一分钟就能提高10%的抢救成功率。现在,鉴于一般人不敢使用AED,国外的AED设计已经在向“傻瓜”化方向发展。只要有人取下公共场所的AED,后者就会自动发声,教人如何使用,志愿者按语音操作即可。而且,AED能够自动检测是否需要放电,如果不是心室颤引起的心脏骤停便不会放电。
此次绵阳溺水者的死而复生当然是一种幸运,但是,还透露出一个短板,志愿者需要学会如何判断死亡,或者要坚持一个原则,不要轻易放弃救治,直到专业人员到来,让专业人员判断病患是否死亡,才能救活更多的呼吸心跳骤停者。
文/张田勘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