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式禁止电动自行车电池入户充电
南方日报 2022-07-04 07:11

7月2日傍晚,家住广州海珠区的陶先生想像往常一样,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卸下拿回家时,却受到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阻拦。在工作人员指引下,陶先生找到了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区域,使用那里的公共充电桩充上了电。

7月1日起,广东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记者走访广州市多个小区发现,大部分小区都已建设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充电区域,但仍有部分老旧、开放小区未设置,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带回家充电的情况依然存在。

为何不能带回家充电?

为何要求不能将电动自行车带回家充电?统计显示,截至2021底,广东省两轮电动车社会保有量达到2500万辆,而由此引发的火灾数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去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近1.8万起、死亡57人。

电动自行车普遍使用的锂电池是主要原因。据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蓝世有介绍,锂电池的工作原理是正、负极中间有一个薄膜,电流不断往返,形成充放电,“但因为薄膜非常薄,一旦受到任何挤压,甚至锂电池长时间来回充放电,都容易形成内部短路”。而目前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产品车身材料基本不具备防火阻燃要求,一旦发生短路等电气故障,即会出现明火,随即全车起火燃烧。

此外,据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处专业二级指挥长童三伏介绍,锂电池在没有充电的情况下,电池也有可能发生内部故障,导致起火。根据广州消防救援支队的统计,电动车引发火灾的实际案例中,有约50%的电动车在起火时并未处于充电状态。

“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一直是近年来百姓关注的重点。新修订的办法在我省消防法规中首次实现创新突破。”据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吴和俊表示,办法除了要求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有专用停放和充电场所,还规定此类场所要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及防火分隔措施。

安全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

近期,全省消防部门不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知识科普。肇庆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走进多个社区,对社区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办法出台后,面对违法行为,我们就有法可依。”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干部伍志科说。

在江门市,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一直注重排查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私拉电线充电等违法行为。“我们采取了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的监管模式,加强市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出租屋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充电行为。”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周飞说。

在办法实际落地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难与挑战。一位老小区的物管主任坦言,对业主违法行为的劝阻,物管有点有心无力。“我们没有执法权,怎么让业主听我们的?但我们不管的话又会被罚款。只能是倡导大家都自觉起来。”他说。

对此,谭国戬提出建议物业公司应当及时与业主商量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公司有在小区公共区域内管理业主电动自行车停放的权力;作为房东,要切实履行适租义务,保证房屋本身是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并友善提醒租客注意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消防部门、公安等执法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响应新规,做好人员培训和人员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帮助新规落实;作为车主更是要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文/关喜如意 汪棹桴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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