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场新时代的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在首都蓬勃开展。本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落实街道办事处条例,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化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北京一直在行动,2020年1月,《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正式实施(以下简称《条例》),两年多来,这份《条例》到底给街道办事处工作带来了怎样的变化?如何推动街道工作赋权、增效、减负?6月26日,参加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安虹做客北京青年报直播间,畅谈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新面貌。
北青报:回顾近几年北京基层治理体系的发展历程,您自己有着怎样的切身感受?
安虹:无论是2017年以来开展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还是2018年从东城区试点开展的“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以及2019年以来深受北京市民欢迎与肯定的“接诉即办”,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使首都基层治理焕发了新生机、新活力和新面貌。2019年2月,北京市时隔23年再次召开全市街道工作会议,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对新时代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全体基层干部为之振奋,同时倍感重任在肩。2020年1月正式施行的《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更是明确了街道7项职权和7项职责,突出了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3大功能,是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指南针”和“民法典”。
北青报:街道在整个基层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安虹:街道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首先,街道是中央、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的“承接者”和“执行者”。街道作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负有承接与执行的重要职责,各项工作最后必然落地在街道、落实靠街道,落脚点、着力点都在街道。
其次,《条例》给街道明确赋予了7项职权,让街道成为区属各职能部门参与基层治理的“统筹人”和“指挥官”。比如,《条例》赋予了街道以前没有的组织协调职权,明确“区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接受街道办事处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通过“吹哨报到”等工作机制,街道可以轻松统筹调动区属各职能部门参与基层治理,从而破解“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治理难题。
第三,街道还是社区工作的“指导员”和社区居民的“服务员”。街道通过“党建引领”等工作机制,指导社区以党建强动员、以党建促治理,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同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作用,充分动员驻街单位、干部社工、社区志愿者、楼门院长、小巷管家等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与居民服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局面。
北青报:《条例》在给街道赋权、明确职责的过程中,如何体现重心下移?在实际工作中为街道带来了怎样的益处?
安虹:重心下移后,首先是权力下放,街道有“权”了。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之前,尽管街道担负着“属地管理”的主要职责,但对于一些基层治理问题常常“有心无力”,因为管理权和执法权都在委办局,街道往往“只能看着干着急”。如今“吹哨报到”机制明确写入《条例》,街道对相关委办局不仅有了统筹调度指挥的权力,更有监督考核评价的权力,如此,条块结合更加紧密,区街联动更加有力,基层治理难题推诿扯皮少了。
其次,力量下沉,街道有“拳”了。2017年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城管下沉街道,街道有了属于自己的城管执法力量;2018年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立“1+5+N”的综合执法平台,公安、工商、食药、交通、消防等执法力量派驻街道。以前,由于街道缺乏执法权,街道只能配合委办局执法;现在,有了综合执法平台,街道也能使用“自己人”执法,大大提高了属地街道执法管理的底气与效率。
第三,街道声量也高了。街道作为最基层的行政管理单位,基层情况街道最清楚、群众诉求街道最了解。以往,对于一些重大的决策规划,街道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和参与度,无法跻身“决策层”,角色定位停留在被动的“承接者”“执行者”层面。如今《条例》赋予街道参与重大规划编制的权力,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街道也有了一定的话语权,能够将基层所需、群众所盼融入决策规划中,街道声音更受重视,上级决策部署更“接地气”。
北青报:《条例》也明确本市建立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制度,有了制度依据,街道工作如何减负、增效?
安虹:《条例》明确规定,除了规定的职责外,未经市、区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不承担市、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达的其他职责,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制度建立起来,明文规定111项街道办事处职责,不在清单上的职责需报请市、区政府审批同意以后才能要求街道落实。并且,街道如需承担职责清单外的临时性事项,工作部门还应当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
以前,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常说“街道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后来变成“街道是个缸,不仅都要装,还要滴水不漏”。《条例》的出台以及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的建立,给予基层工作者极大的关心与鼓舞,减负成效突出。一方面,减负是为了给街道“瘦身”,街道逐渐摆脱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工作状态,形象地说,只有职责范围内的“线”才能穿街道的“针”。另一方面,减负是为了给街道“增效”。《条例》的出台打破了“啥都往里装”的“筐”和“缸”,把街道从五花八门的工作任务中解放出来,使街道更加聚焦本职,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的基本功能。
北青报:在街道大部制改革过程中,街道做了哪些调整?建立起了怎样的工作机制?效果如何?
安虹:通过“大部制改革”的形式,街道一般会综合设置“六办一委一队四中心”,将原有的近30个内设机构,合并为综合保障、党群工作、社区建设、社区平安、民生保障、城市管理6个办公室,1个纪工委监察组,1支综合执法队,以及党建服务、社区服务、政务服务、网格化管理服务4个中心。因为簋街在我们辖区,所以又单独设置了一个簋街管委会办公室和东城簋街管理服务中心,所以我们街道是“七办一委一队五中心”,部门数量比原来减少了一半。而每一个办公室都有一名街道层级的领导干部在牵头负责,比如一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要兼任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要抓具体工作,各部门职责明确而集中。
北青报:这种大部制改革体现出了怎样的工作导向?
安虹:我明显感受到了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首先是在部门设置上,以往街道有内设机构将近30个,基本与区政府部门设置一一对应,虽然便于工作,但不便于群众。群众来街道办事,有时甚至不知道找谁办、怎么办。现在,街道“大部制改革”打破了政府部门设置的“固有模式”,“六办一委一队四中心”改“向上对口”为“向下负责”,更加突出“群众导向”,民生保障问题就找民生保障办公室,城市管理问题就找城市管理办公室,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求助。
其次,是干部安排上的“群众导向”。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中,街道选派了一批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科长担任“社区专员”,下沉社区一线服务群众。社区专员发挥着联系街道与社区、沟通政府与市民“桥梁纽带”作用,成为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中坚力量。
北青报:街道党工委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如何体现党建引领?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安虹: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条例》指出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元共治、简约高效的服务管理治理体制,坚持党委领导是第一位的。在基层工作中,街道党工委是基层的领导核心,在属地范围内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我们现在讲求的是开展区域化党建,在整个北新桥地区,通过街道的党建协调委员会,将区域内各机关单位、区属单位、以及非公力量全部纳入其中,共有54个成员单位,涵盖党员5000多人。
北青报:党建协调委员会是如何发挥效能的?
安虹:这个党建协调委员会始终朝着多元主体之间高效、共治、共建、共享的方向在努力。一方面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投入辖区建设。比如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街道工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靠前指挥、聚力攻坚、担当作用,团结带领下属社区党委及辖区党员干部群众“同心战疫”,同时通过党建协调委员会,引领驻街单位守望相助、共克时艰,中石油、中国红十字会等驻街中央单位主动向街道捐赠抗原试剂、N95口罩等重要防疫物资,也有的在抗疫过程中主动发动党员支援社区,帮助卡口值守、到核酸采样点维持秩序,充分展现了“央地兄弟情”和“党建引领力”;还有的企业发挥自身特长,服务周边居民,主动帮助居民设计、修理胡同厕所。
另一方面,通过党建协调委员会这一平台,各机构之间也搭建起了沟通渠道,实现资源共享,打开了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
北青报:北新桥街道在开展日常工作过程中,还有哪些基层治理方面的创举?
安虹: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北新桥街道尤其注重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不断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元共治、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强化“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理念。对此,我们探索打造了“新桥居民议事厅”“小院议事厅”,政府搭台、群众唱戏,鼓励、支持基层群众广泛开展民主协商、深化社区自治。
值得一提的是,在近期疫情防控组织战中,我们基层的工作专班还摸索出了“三头六必”工作法,“三头”即:面对居民诉求不随意摇头,严守疫情防控底线不随意点头,及时复盘工作常回头。“六必”即:使命必达,党员冲锋在前;效果必佳,坚持服务上门保障居民生活;内容必全,协调资源精准对接居民需求;服务必好,服务向前一步、关注特殊人群;行动必快,第一时间响应、解决、反馈;标准必严,每日消杀、垃圾清运,疫情防控不放松。这套工作法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总结优化并沿用下去,努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揪心事和烦心事,真正做到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魏彤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