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末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对乐视网造假案的涉事责任人栾培强、汪家胜在10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的监管措施后,上市公司爱玛科技、青岛食品6月27日晚发布公告,称栾培强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职责。此外,上市公司天智航此前曾于4月13日发布公告,称汪家胜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深圳证监局上周五发布了对乐视网造假涉事的薛荣年、龚寒汀、栾培强、汪家胜等4名相关责任人监管措施,其中,栾培强、汪家胜作为当时的保荐代表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据了解,目前栾培强、汪家胜分别任职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
乐视网于2010年8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2020年7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退市后,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21年4月2日,北京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乐视网存在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被告作出行政处罚。本诉中,虚假陈述事实主要涉及乐视网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去年4月份,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乐视网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亿余元,对贾跃亭罚款2.41亿余元。
据悉,这15名被告中,除乐视网外,还有14名自然人,有贾跃亭、贾跃民(时任乐视网副总经理)、吴孟(时任乐视网监事会主席)、贾跃芳(贾跃亭姐姐)、吉晓庆(时任乐视网监事)、曹彬(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朱宁(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沈艳芳(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张特(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赵凯(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邓伟(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董事)、刘弘(时任乐视网监事、监事会主席)、张旻翚(时任乐视网副总裁)、谭殊(时任乐视网副总裁)。
另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还有三家券商因涉及投资者乐视赔偿案,被索赔总金额超过45亿元。今年1月份,上市公司中泰证券和山西证券曾发布涉诉公告,称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因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000名原告索赔。据了解,此次索赔是投资者向北京金融法院对乐视网等21名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亿多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金融法院于去年5月份受理了11名投资者诉乐视网、贾跃亭等22名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该案也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该案中,中德证券、中泰证券、平安证券3家证券公司,以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家会计师事务所也成为被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