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共同召开秦淮区未成年人司法协同保护工作推进会,启动“南京市秦淮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南京市秦淮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等,活动中还发布了秦淮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索要钱财还抢手机,他们在校园内对同学拳打脚踢
在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校园欺凌案件。卜某、邵某某与张某某都是17岁,他们因琐事产生矛盾。卜某、邵某某等人在校园内遇见张某某,强行向他索要人民币1500元,后来因为张某某想要报警而未果。数日后,卜某等人在校内再次遇见张某某,并纠集多人强迫张某某鞠躬道歉,对他拳打脚踢直至昏迷,造成张某某枕顶部头皮挫伤、双下肢擦伤等损伤,并强行取得张某某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2159元)及人民币50元。
经法医鉴定,张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秦淮法院结合卜某、邵某某的犯罪事实,判处他们有期徒刑6个月;对其余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承办法官表示,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遵循宽严相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案被告人结伙作案,在校园内对被害学生心理和身体均造成一定的伤害。如果一味从宽,仅因被告人未成年而全部适用缓刑,无法体现刑法的惩罚性,也不利于发挥教育功能。因此法院最终确定对两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并纠集其他同案犯的被告人判处实刑。对其他参与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被告人判处缓刑。通过“寓教于判”,发挥刑罚惩罚、教育的双重功能。
涉嫌虐待罪,母亲联合男友殴打儿子
13岁的男孩张某,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何某生活。和母子俩共同居住的,还有何某的男朋友王某。2021年6月至8月间,母亲何某伙同男友,以张某顽皮、撒谎为由,多次使用充电线、拖鞋等对儿子实施殴打。案发当日,张某跑到社区求助,称自己在家里被打了,现在不敢回家。社区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向警方报告相关情况。
经鉴定,张某伤情构成重伤二级。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王某均因涉嫌虐待罪被取保候审,受害人张某已被父亲带回老家抚养。
初中生公然吸食电子烟,公益诉讼助未成年人无“烟”成长
2020年11月,秦淮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某初中十余名学生多次违规购买电子烟并在校公然吸食、传播,其中某专营店紧邻该校,为涉事学生购买电子烟的主要渠道之一。检察机关经实地摸排,发现吸食电子烟的情况在其他学校亦有发生,不少电子烟专营店对“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规定置若罔闻。
检察机关在做好不良行为临界预防的同时,多举措开展未成年人“断烟”行动并取得实效:一是检察建议督促区教育局强化学校教育,从思想上“断烟”;二是联合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断烟”;三是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监管职责,从制度上“断烟”。
承办检察官表示,电子烟作为近年来的新兴事物,在“安全、炫酷、芳香”等包装下,使不少青少年沦为“电子烟民”,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电子烟向未成年人“断电”,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充分彰显了新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烟管理办法》中关于保证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伤害的规定精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