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了《2022年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应于10月底前将整改报告和重点问题整改台账表、内部问责表报送监管部门;各银保监局应于12月5日前将2022年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有效整治典型案例(1-2个)、检查情况表报送至公司治理部。
持续查处重点问题 提升中小机构基础建设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查处几大问题,包括大股东违规质押、股权嵌套、股权代持等股权问题;通过信贷、债券、贴现等手段违规套取资金输送利益、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掏空机构等关联交易问题。
《通知》指出,各级监管部门要围绕重点问题查深查透,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干预、早处置"的原则,严防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掏空金融机构风险。充分运用延伸调查权,提高对大股东、控股股东的监管频率。加大处罚问责力度,从严惩处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人员。对于违规套取资金、未真实报告披露关联交易等行为,加大依法追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力度。
对于银行保险机构方面,《通知》指出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基础建设,建立健全股东、关联方档案管理及内控机制,提升股权、关联交易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对于反复出现数据错报、漏报、瞒报的责任人要实施内部问责。
对于各级监管部门,《通知》指出,要提高穿透监管水平,定期审核机构报送数据,督促提高股权和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数据质量,对数据报送不及时、填报不准确、穿透不到位的机构,要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综合利用监管系统中的股权穿透信息模块和关联方档案模块开展交叉验证,穿透识别股东股权及关联关系,加强风险监测研判,对于股权难以穿透、穿透不到位的(主要)股东,依法限制其股东权利。
重点关注24则股权问题和关联交易问题
财联社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还下发了此次重点整治行动关注问题要点,其中包含15条股权重点问题以及9条关联交易重点问题。
股权重点问题方面,关注股权穿透、影子股东、代持股权等问题。《通知》附件一第4条指出,存在股东通过质押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等形式,获取资金注入银行保险机构,变相循环注资、变相转让股权的情形;第5条指出,存在未有效识别空壳公司等股权层层嵌套的情形。
《通知》附件一第7条指出,存在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特定关系人,间接持有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的情形;第8条指出,隐蔽、变相、委托他人或通过近亲属持有银行保险机构股权,不实际出资而占有公司股权收益等影子股东问题。
关联交易重点问题方面,《通知》附件一第16条指出,存在通过信贷、债券、贴现等方式实施违规关联交易,甚至套取资金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第21条指出,存在主要负责人权力高度集中,出现“一言堂”现象,违规干预机构经营活动,通过关联交易掏空机构的情形。
《通知》附件一第24条指出,保险公司存在借助不动产项目、信托计划、资管产品投资、银行存款、同业拆借、股权代持、资产代持、互投大股东、非保险子公司、第三方桥公司或其他通道、嵌套方式变相突破关联交易监管限制的情形。
兰迪律所合伙人律所陈禹彦表示,这些措施是穿透性监管的细化。股权上,对于各种形式的代持、代分红、代表决进行细化整治。禁止进行股权的抵押质押关联交易也是如此,防止大股东掏空金融机构。对于关联交易的关注,也是金融反腐的很大一环。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