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自行装修出租房到期后 可以一走了之吗?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16 09:53
当下越来越多年轻人选择在出租屋中圆自己的安居梦,为了住得舒适有人会选择自行装修房屋,那么房屋到期后这些装饰装修物该如何处理?
房东全某与任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毛坯房出租给任某居住。房屋交付后,经房东同意,任某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但当时双方并未就租赁期满后装饰装修费用的补偿问题进行约定。
租赁到期后,任某认为地板、墙砖、马桶、门等应归其所有,要求房东全某返还其一个月的租金,算是对以上这些已经形成的装修装饰物损失的补偿,否则自己就不退房。
而全某则表示自己并不需要这些家具物品,能拆除的任某可以拆除带走,但不能对原有房屋造成破坏。双方僵持不下,任某迟迟不肯搬离该房屋,全某遂起诉至法院。
北京顺义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张璇表示,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时,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如沙发、茶几、餐桌等,可由承租人拆除,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对于已经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如地板、瓷砖、天花板、门窗等,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其装饰装修费用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东全某按照约定将房屋交由任某使用,房屋到期后任某应当返还租赁房屋。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其可以拆除,但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前拆除。同时,由于双方此前没有对地砖、墙砖等已形成附合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任某并无权要求全某补偿其相应费用。
所以,任某逾期腾退房屋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最终,顺义法院判决任某搬离涉案房屋,并赔偿全某租赁届满后直至其搬离之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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