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男子杀人后畏罪潜逃···
16年后,迟到的正义终究没有缺席···
“你叫什么名字”,“我、我叫贾···”
望着面前如神兵天降的公安民警,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心情复杂地回答道。而听到这样的回应,在场民警们松了一口气。
16年来,“贾某某”这个名字,一直深深刻在山东淄博淄川警方专案组每一个成员的心上。因为他是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2006年9月18日一桩命案的犯罪嫌疑人,一直在逃。
2006年9月18日下午4时许,淄川区杨寨镇一出租屋内发生了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贾某某(男,案发时40岁,菏泽市人)在其暂住处,用菜刀将鲍某某(女,案发时52岁,安徽省人)残忍杀害后潜逃。
案发后,淄川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专案组成员分头行动辗转多地,连续作战,但一直未能发现贾某某的行踪。他如同人间蒸发一样销声匿迹,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16年来,淄川警方按照“不放过任何线索,不错过任何可能”的工作原则,始终将缉捕贾某某作为追逃重点紧紧抓在手上。特别是今年以来,淄川公安分局深入组织开展“迎冬奥、保平安”“打盗抢、反电诈、防极端、护平安”专项行动,将缉捕命案在逃人员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常抓不懈。
2022年3月19日,在淄博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在市局相关警种部门及张店公安、桓台公安等分县局的大力支持下,淄川公安分局对命案在逃人员贾某某的情况进行细致研判分析,最终锁定了他的藏匿地点,随即抽调10名精干警力组成抓捕组,于20日开展抓捕工作。
犯罪嫌疑人藏匿的村庄当时正处于疫情提级封控区,且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暂住人口居多,排查难度大。为此,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抓捕组民警通过化妆侦查、实地走访排查,经过艰苦细致地工作,确认了贾某某的租住处,在查实身份信息后,果断实施抓获。
经初步审讯,贾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贾某某称,当时因自己身上没钱了,便想抢劫搞点钱。案发当天,他在喝酒后找到鲍某某购买东西,以身上没带钱为由,把鲍某某诓骗到住处实施抢劫,用菜刀、木棍砍打鲍某某头部,最终导致其死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