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在公布的16起案例中,关于深房理的炒房类虚假广告被罚款200万元,为罚款最高的案例。
据悉,深房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因发布的“树立目标、先赚一千万”等买房案例,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广告内容真实性,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严重违背党中央“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根本方针,且多次引发全国范围内的负面舆情,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于2021年5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万元。
“深房理”原为新浪微博“大V”,名下粉丝有上百万,微博信息显示其本名为李雪峰,他在介绍中称自己是房产专家。
对于“深房理”的查处,早在去年4月,深圳市住建局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对涉及深房理的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的通告。根据通告,深房理被举报反映涉嫌违法行为包括:深房理教唆炒房人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深房理以合资入股、众筹等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用于购房并承诺返还收益,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深房理提供“一条龙”服务教唆协助借款人骗取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的问题;深房理通过其公众账号、聊天群组发布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
去年8月,“深房理”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开信息显示,经初步查实,“深房理”涉嫌房产众筹和代持、违规套取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宣传、隐瞒收入偷逃税款、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非法集资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此外,部分中介涉嫌为“深房理”违法炒房提供便利,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被依法依规启动问责和处罚,2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此外,深圳银保监局组织银行开展全面排查和监管核查,已查明“深房理”相关人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以多次转账、化整为零、提现等方式规避资金流向监控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共涉及住房按揭贷款、经营贷和消费贷等不同类别,问题贷款金额合计10.64亿元,其中,涉及经营贷3.80亿元。当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已查明“深房理”案件中有119人参与房产代持或众筹,按照规定,对上述人员3年内停止其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租购公共住房及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有业内人士表示,深圳金融业和自媒体极度发达,类似的“大V”和垫资公司、金融公司并不在少数,这或许是日后监管的重点。(吴家明)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