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3月,汕头破题攻坚交通顽疾的紧迫感写在“路上”:严查酒驾醉驾、整治“摩电”及大型货车交通违法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在城市中心、城乡接合部、农村县乡道路、乡镇驻地和集市周边道路等地,身穿反光背心的交警与辅警们兵分多路,昼夜出战。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交通秩序整治,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对交通违法顽疾保持高压态势,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直观感受到秩序好转带来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护航平安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铁拳”系列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强力推进酒驾醉驾、摩托车、电动车、大型货车等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铁拳1号”行动
每天常态化查处酒驾形成震慑力
近日,一男子醉驾上路行驶被交警当场查获,直呼身为父亲对此很愧疚。当晚9时许,交警金平大队三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梅溪桥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该车的中年男子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3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经查,王某是安徽阜阳人,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王某交代,当晚他独自一人在其位于金平区的住所喝酒,期间大概喝了三四两白酒,随后打算驾驶摩托车前往金平区潮汕路,当时觉得自己喝得不算多且路程也不太远,便心存侥幸自驾上路,结果没开出多远便被执勤交警查获。
“我打工收入不高,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在读书,现在醉驾被查获,我不但会进看守所,而且还会影响孩子的前途,我现在非常后悔,请求公安机关对我从轻处理。”面对醉驾事实,王某一脸愁容地低下了头,肠子都悔青了。
经汕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17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王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对其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为贯彻汕头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2021年7月中旬,汕头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海部署开展“铁拳1号”严查酒驾专项行动,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整治,持续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全力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行动以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每天灵活采取分散设卡、铁骑、“快闪”多种勤务模式,强力开展酒驾醉驾查处,同时各大队、中队领导带头参战,支队值班领导带队到现场督战。特别是周末及节假日期间,针对高发、易发的时段、路段、重点群体和高危车辆等重点信息实际,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每天夜间常态化开展不少于2小时酒驾查处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了震慑力、营造了严查酒驾的浓烈氛围,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铁拳2号”行动
开展为期一个月摩电交通违法整治
摩托车、电动车因机动灵活,具有一定的便捷性,成为不少市民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涉及“摩电”的交通违法现象屡见不鲜,随意穿插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超限超载及无牌无证驾驶等行为屡禁不止,涉及“摩电”类交通事故占比依然较大,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3月2日,汕头市公安局召开道路交通管理专项工作推进会,部署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铁拳2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加大对“摩电”各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
当晚,汕头全市开展统一行动,汕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蔡锦荣在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坐镇指挥,交警支队领导分工到卡点现场督导,各大队、中队“一把手”全部到行动卡点参加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行动中,民警重点查处摩托车无牌证、假牌证、套牌、达报废年限、非法改装,以及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当晚汕头全市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502名,设立卡点36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33宗,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9宗,醉酒驾驶机动车5宗,机动车违法停放246宗、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218宗、摩托车其他交通违法行为523宗,查扣机动车314辆。
在严格查纠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交警部门还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牌劝导”、发放宣传资料、乡村大喇叭广播宣传等形式,多维度、全方位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警示交通违法者,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记者了解到,为持续深化“铁拳2号”摩电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连日来,潮南区、潮阳区先后召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推进会,共有160多家经销商参加会议,从源头上有效治理无牌摩托车、电动车上路的交通顽疾。
“铁拳3号”行动
防范遏制涉大货车伤亡交通事故
近日,一辆大货车行驶至大学路时,因涉嫌超载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民警带往治超站过磅检测,该车总重35.45吨,限重31吨,超载率14%。交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
今年初,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由支队机关党委书记、副支队长杨仲川任组长的大型货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铁拳3号”查处大型货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方案》,尽锐出战,重拳出击,强力遏制大型货车突出违法和严重事故。
行动中,交警深入结合“潮汐勤务”“铁骑勤务”,主动联合交通、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大货车闯禁行、非法改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并对货车所属企业进行约谈,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还结合大学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对大型货车事故多发路段进行细致排查,深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对有条件的14处交叉十字路口施划“右转危险区”警示标线,引导大型货车右转弯提前减速并停车观察后通行。同时,在大学路、潮汕路、国道228等重点路段安装8套大货车靠右行驶电子监摄设备,增设2套交通信号灯,有效规范了大货车行驶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汕头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落实死亡事故倒查和深度调查机制,对每宗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进行倒查,对涉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并符合倒查条件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开展延伸调查,严肃追究肇事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法律责任。
当前,汕头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全面强化源头清理、路面执法、倒查追责、宣传警示等措施,查漏洞、补短板、建秩序,全力防范遏制涉大货车的伤人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