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推出“代理投诉”“代理退保”“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等所谓“代理维权”服务诱骗消费者,名为代理维权,实则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3月15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北京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擦亮慧眼,警惕非法“代理维权”陷阱,依法理性维权。
“代理维权”的陷阱分为四步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非法“代理维权”的陷阱一般分为四步。
第一步: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利用网络论坛、微信朋友圈、网购平台、短视频等渠道,冒充法律工作者骗取消费者信任,打出“全额退保”“修复征信”“逃废债务”“全额免息”等幌子,发布帮他人代理成功退保退息、逃避债务等的虚假案例,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
第二步:向消费者收取高额的“代理维权”咨询费、手续费,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重要身份信息和敏感金融信息。
第三步: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怂恿或替代消费者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并使用固定的投诉模板、千篇一律的投诉话术,以消费者代理人的身份向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
第四步:切断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有效联系,怂恿或替代消费者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一些非法代理维权组织甚至采取诱骗、恐吓等手段阻止消费者与金融机构正常协商,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生活。
不当维权面临四大风险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不当维权面临“四大风险”。
风险一:纠纷解决遭阻碍。“代理维权”的组织和个人一般不具备法律执业资格,对法律条文引用经常有明显错误。其通过编造或歪曲事实进行恶意投诉,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不仅侵占消费者正当的维权渠道和资源,阻碍消费纠纷正常解决,还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风险二:信息泄露隐患多。“代理维权”的组织和个人一般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给消费者造成个人信息被泄露及被非法利用的风险。有些团伙甚至擅自、恶意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办理小额贷款、申请信用卡等。如果消费者想终止代理协议,还可能遭到骚扰、恐吓。
风险三:经济负担更沉重。“代理维权”的组织和个人除收取高额的咨询费、手续费外,还可能通过掌握消费者的银行卡账户,截留侵占资金。同时,非法代理退保会使消费者处于退保后无保险保障的状况,而非法代理信用卡维权则一般采取拖延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方式进行,往往导致消费者需承担逾期滞纳金及罚息等后果。
风险四:征信污点影响大。当前,贷款、信用卡使用记录等均已纳入征信范围。如果消费者轻信“代理维权”组织和个人的教唆,采取暂停或拒绝还款等行为,很可能因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对后续申请银行贷款、买房、买车甚至就业等产生不利影响。
拒绝非法代理维权 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银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一是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广大消费者应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如,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时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
二是拒绝非法代理维权行为。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以“代理维权”之名,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不仅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突破法律底线。消费者应珍惜个人信用,警惕参与非法“代理维权”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不轻信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三是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购买金融机构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金融机构投诉,主张民事权益。若消费者未能与金融机构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投诉、调解仍不能解决民事纠纷的,消费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是防止个人信息外泄。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出现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等风险,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