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因犯行贿罪被法院判刑5年。为了不被收监,赵某想到了一个办法。她以怀孕和哺乳婴儿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在明知道自己有先兆流产的症状后,托人安排了一名孕妇顶替她去产检。赵某将该孕妇的产检结果交给法院后,选择了流产。而凭借着这份结果,她被暂予监外执行。
近日,潇湘晨报记者获悉,帮助赵某伪造产检报告的男子马某被法院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1月8日,赵某因犯行贿罪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后赵某提出上诉;同年7月14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因赵某以怀孕及哺乳婴儿为由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22日至2019年6月3日期间先后多次对赵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但赵某怀孕、哺乳一事,却存在猫腻。
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1日,赵某因怀孕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检查,超声提示宫内早孕,孕囊位置低,切口妊娠可能,诊断结果为先兆流产。6月8日,赵某到珠海市人民医院检查,超声提示宫内下段妊娠;同日,赵某以怀孕为由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6月14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赵某到珠海市人民医院进行妊娠检查。同日,为帮助赵某继续暂予监外执行,马某在明知赵某切口妊娠、先兆流产的情况下,仍与他人(已死亡)合谋,安排一名孕妇在珠海市人民医院使用赵某的名字挂号检查,并将其B超检查结果交给赵某进行调换,帮助赵某制造正常怀孕的假象。赵某当场将调换后的B超检查结果交给法院工作人员。
2017年6月19日,赵某在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做了流产手术,其未将情况如实告知法院。8月8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据赵某递交的6月14日B超检查结果,对赵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2021年4月22日,被告人马某被抓获归案。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马某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一审以被告人马某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