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一桌球室近日因违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屡次踩“红线”,未履行禁烟义务,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上海市颁布《控烟条例》后,松江区开出的首张“顶额”罚单。
1月25日,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介绍,该所接到市民来电,反映区内某桌球室存在严重的吸烟现象。经调查发现,该桌球室曾因室内吸烟问题被多次投诉,并从2019年至今,被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累计作出4次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31000元。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是2021年6月8日,因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烟具问题,被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仅隔数月,该桌球室再次因室内吸烟问题被投诉。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所执法人员高度重视,接报后第一时间前往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见该桌球室内张贴有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部门电话,该场所台球桌旁休息区设置有盛放烟灰和烟蒂的烟具、打火机、香烟盒,台球室内弥漫着浓郁的烟味。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场所负责人对设置的烟具及烟蒂进行清理,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同时,对场所内的顾客进行控烟条例宣贯及室内吸烟危害宣传,并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调查。
根据《控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可对其处以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场所负责人表示,娱乐场所控烟难度大,不让顾客吸烟会影响生意。负责人明知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会被处罚,但觉得“罚点钱没事”,并未吸取教训,也未对室内吸烟现象进行严格管理。
对此,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认为该桌球室经营行为违反《控烟条例》,未履行禁烟义务,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桌球室也是自本市颁布《控烟条例》后,松江区首例被“顶额”处罚的控烟场所。
“经营者作为控烟主体应当依法加强场所内的宣传、劝阻和举报。属地监管场所应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对经劝阻无效和屡教不改的个人和场所从严处罚。”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相关人员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室内吸烟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都能自觉行动起来,吸烟者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吸烟者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说“不”,让《控烟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坚决支持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对控烟不力单位的严肃处理,“单位负责”是上海控烟工作的原则,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是场所控烟法定责任主体,希望各单位引以为鉴,积极落实控烟举措,维护无烟环境。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