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51万的明星坑位费,最后居然只卖出了5000元商品,这场严重翻车的带货直播发生在著名艺人陈小春身上。商家一纸诉状把推广的传媒公司高上法庭,广州市中院最终裁决负责推广的传媒公司退还商家41万,这才算是勉强止损。这件事也引发网友的讨论,“山鸡哥”陈小春名声也很大,怎么来电商直播却不灵了呢?
电商直播是网红主播的主战场,但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不少明星也进入了直播间,自带明星光环和市场号召力的明星上阵本该让直播间红红火火,但常常事与愿违。不仅是陈小春翻过车,杨坤直播带货卖了120万退货110万,汪涵带货成交1323件却退货1012件,李湘带货五分钟坑位费80万却一件都没卖出去……多少商家付出了高额坑位费,最后只能咬碎牙齿和血吞,明星带货是该要祛魅了。
从商家的角度看,明星的名气能为直播间带来人气,促进消费。这其实是一种迷信明星光环的表现,却没有看到明星带货存在的风险问题。首先就是刷单,这一现象在流量明星身上尤为显著,各流量明星的粉丝群众普遍存在“刷销量”的行为,大粉号召,小粉冲锋陷阵,卖的数量确实不错但总叫人议论纷纷,质疑饭圈行为过于疯狂,恐怕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而非流量明星情况就更不好了,直播间的刷单带来了虚假的数据繁荣,观看人数、下单人数形势一片大好,结果一堆退单使得商家叫苦不迭。
从明星的角度看。直播带货似乎成为拿快钱的好路子,比起辛辛苦苦在片场摸爬滚打,坐在镜头前喊几句产品广告来钱快得多,殊不知这是对自己名气的消耗,尤其是对非流量的明星们来说,其粉丝主要由路人构成,而这些路人粉丝所看重的正是明星的业务能力,为了赚点快钱,不顾品控的卖货,长此以往多年积攒的名声恐怕会受到损害。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直播间购物所图的不过是一个便宜实惠,网络主播们在带货方面业务熟练,在直播中也能购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而是否有明星在直播间内坐镇,对于非粉丝的人来说实则可有可无,看个热闹可以,大力购物恐怕不行。
明星助力电商直播本是好事情,去年电影频道和大同市政府联手快手等网络平台举办的助农直播卖货也邀请了蔡明、魏大勋、陈学冬等知名艺人与主持人共同带货,收益颇丰。回到电商直播卖货最初的起点,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很明晰了,电商直播是打通消费者与产地的平台,是缩小中间环节的快车道,不曾想在这疯狂扩张的几年中成了部分人赚快钱的灰色地带。
高额的坑位费坑了卖家,质次价高的商品伤了买家。这一次带货事故的处理似乎也表明了电商直播开始恢复理性,利用明星流量赚快钱的策略经不起市场考验,光靠明星嘴皮子火遍全网的商品若是没了质量作保,被淘汰是必然的命运,各商家与其砸钱请明星,不如深耕产品本身,扎扎实实才能赢得消费者的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编辑/弓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