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省三防指挥部、省应急管理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四部门联合制定的《驴友野外活动极端天气应对工作指引(部门版)》《驴友野外活动极端天气应对指引(个人版)》近日印发,文件对管理部门应对极端天气下“驴友”野外活动工作作出明确指引,同时对驴友群体野外活动面临自然灾害风险时自救行为作出指引。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印发的文件中明确提出对极端天气下不服从管理的任性“驴友”,可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人员安全。(10月13日《清远日报》)
广东省这两份文件的发布,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尤其是文件中明确提出,对于极端天气下不服从管理的任性“驴友”,有关方面可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人员安全,在全国范围内的类似文件中比较少见,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里的“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些强制性的措施,比如对不听劝阻,执意在极端天气下继续逗留在危险区域的驴友,采取强制驱离的措施等。
近年来,一些驴友在没有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甚至明令禁止徒步、穿越的地方私自开展徒步、穿越活动的现象越来越多,而一旦有驴友因为遭遇极端天气,或者是地形不熟悉等等陷入危险境地,就不得不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求助。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救援组织,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进行救援,有时候反而导致救援人员在救援不过程中遭遇险情,不幸遇难。
在这种情况下,国内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出台管理规定,要求被救援的驴友承担部分的救援费用,分担救援成本。此举对于驴友的任性徒步、穿越行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也得到了大多数网友、公众的支持。
如果说各地要求非法徒步、穿越的驴友承担救援费用,算是一种“事后管理”的话,那么广东省此次出台的文件,重点则落在了“事前管理”上。按照文件规定,当有关部门预判可能有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将“驴友”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状态下对不服从管理的“驴友”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人员安全。
这样一来,不但可以有效避免事后可能发生的救援,最关键的是可以有效避免驴友伤亡情况的发生,等于是在意外情况发生之前,就把驴友提前保护了起来。对任性驴友既要管“事后”,也要管“事前”,期待更多有针对性的“事前”管理能够出台并落实。
文/苑广阔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