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视点”记者跟随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四川南充市走访时发现,嘉陵江流域南充段长期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导致部分断面水质下降,土著鱼类数量减少,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
降低标准放宽时限 违规码头采砂污染环境
8月30日,记者跟随督察组来到南充市嘉陵区河西镇,在嘉陵江右岸,记者看到岸边土地上杂乱分布着青草与裸土,仔细观察还能看到几个月前砂石厂匆忙撤离留下的痕迹。
早在2018年,四川省就在制定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中明确,要扎实推进嘉陵江等流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要求,2019年底前对不符合规划的非法码头完成拆除和生态复绿,彻底腾退占用岸线。
但督察组督察发现,南充市降低整改标准,放宽整改时限,阆中、嘉陵、高坪、蓬安等县(市、区)整改工作滞后,侵占岸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大部分砂石堆码场直至本次督察进驻前才完成整治。
其中,嘉陵区河西砂石堆码场违规设置泊位30个,占地523亩,侵占岸线1500米,按照规定应该取缔。但其在整改期间,新增12家入驻企业,砂石开采量不降反增,超采率高达192%。
卫星影像显示,嘉陵区河西砂石堆码场整改期间码头项目明显增加(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图)
直至2021年3月,该堆码场才停止生产。此次督察进驻前,才完成取缔和生态修复。
督察组调查显示,近年来,嘉陵江南充段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部分断面水质下降。2018年以来,金溪电站国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逐年上升,烈面国考断面不能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Ⅱ类水质标准,个别月份甚至下降到地表水Ⅳ类。
在禁渔区和禁渔期采砂 破坏河流生态系统
2016年11月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省天然水域禁渔期,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挖沙采石。2020年2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明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禁止挖沙采石。
但督察组督察发现,南充市在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时未落实上述规定,仅在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就设置了7处可采区。
不仅如此,南充市所属的阆中市、嘉陵区等地甚至将3月1日至5月31日禁渔期列为可采期,导致嘉陵江干流南充段河道违规采砂行为有禁不止。
2021年5月督察组暗查发现,嘉陵江仪陇段新政电站附近、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均有采砂船作业。
2021年5月13日暗查发现,有采砂船正在铧厂垭村附近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违法采砂,破坏河道生态环境(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图)
大量违规采砂活动导致嘉陵江河床受损,水体自净能力下降,鱼类生存环境遭到破坏。资料显示,近年来嘉陵江干流胭脂鱼等土著鱼类数量明显减少。
占用滩涂拆解废旧船舶 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督察组2021年5月暗查发现,嘉陵江阆中、蓬安、顺庆段非法占用滩涂拆解、维修废旧船舶现象较为普遍,作业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弃物随意丢弃,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8月31日,督察组随机抽查南充市南部县谢河镇汛期船只临时停泊点,记者在一处停泊点看到,江面油污在光照下泛起五彩的色泽,水面上还漂浮着易拉罐、塑料瓶等生活垃圾。
在一处临时停泊点附近,记者看到江面有明显油污(新华社记者康锦谦摄)
一名地方干部告诉记者,这是锚链留下的油污,他们会迅速处理。几分钟后,一艘公务船急匆匆赶来打捞起漂浮在水面的垃圾。
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早已明确,废旧船舶滩涂拆解为淘汰类工艺,应当立即淘汰。
但督察组督察发现,南充市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制止境内嘉陵江沿线占用滩涂拆解废旧船舶问题。
此外,流域内还存在砂石堆码场侵占岸线、侵占水域、直排砂石加工废水污染江水等多起生态环境违法乱象。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记者康锦谦、尹恒、王岱、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