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重庆南岸区公安分局通报了两起具有警示意义的车祸:9月16日上午和下午,南岸区海峡路和南湖路,都发生了车与车相撞的车祸。车祸后驾驶员一直吵架,导致了交通拥堵。南岸警方在调解处理之后,对这种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曝光。
据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西区大队副大队长钱华介绍:“第一起车祸发生在9月16日11点38分,市民邹某驾车在海峡路与冉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双方在现场一直争论车损赔偿,引发交通堵塞。”
办案民警抵达现场之后,迅速进行了处理并恢复了交通秩序。经调查,邹某驾车时未保持安全距离引起追尾,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双方车损不大,完全可以自行撤离事故现场。可两人却因一时冲动引发交通堵塞,因此处理完事故后,办案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们也认识到了错误,并保证今后不犯类似的错误。
随后钱华讲述了第二起车祸:“第二起车祸发生在9月16日13时56分,在南岸区南湖路,一辆出租车擦挂一辆公交客车,另一辆轿车因躲避不及撞上出租车,致出租车上乘客张先生受轻微伤。事故发生后,几名驾驶员在路上争论责任和赔偿,造成交通缓堵。”
办案民警到场之后首先协助救治伤者、勘察现场,随后处理了车祸恢复交通。经调查,出租车驾驶人驾车时捡东西致车辆失控,承担第一次事故的全责,并将面临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轿车驾驶人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出租车,承担第二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对几名驾驶人占道争执、引发交通拥堵的不理智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鉴于认错态度较好,没有追加处罚。
钱华告诉记者:“发生车祸后争吵导致交通堵塞是一种违规行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第3款,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南岸警方希望通过以上两个案件提醒广大驾驶员:9月开学季以来,车流量明显增大,市民驾车出行过程中,难免容易发生车辆擦挂事故。发生损失轻微交通事故后,应快速拍照后撤离现场,切勿在现场争执不休,影响他人正常出行。现场吵架造成交通拥堵,将面临相应的罚款、记分等处罚。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