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万州区龙驹镇,三名男子深夜使用电鱼机在双流河电鱼,被夜巡的区公安局龙驹派出所民警“撞上”。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在其家门外精密布控,待其“满载而归”时将其一网打尽、人赃俱获。
当日晚10点,万州区公安局龙驹派出所民警余昌洋带领辅警冯维润,在辖区夜间巡逻,当巡逻到赶场至官坝路段时,他们发现路边停有一辆小车。
“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这里前后都无人户,此时此地出现车辆人员,很有可能是有人在下面的双流河进行非法捕捞。”为避免惊动嫌疑人,民警一行并未立即停车进行查看,而是不动声色,继续开车巡逻。
当巡逻车驶出数百米后,余昌洋才将车停下,之后二人悄悄返回原地,经仔细查看,发现河坝边上有两束灯光在不停晃动,两个人正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电鱼,另有一人在周边“望风”。
余昌洋立即将此情况向所长冯潇进行汇报,冯潇当即对下一步工作展开安排部署:由一人换上便装继续查看情况,并及时汇报,另一人通过车牌信息查询车主信息。
经查询,民警很快确认该车车主是孙某某,此人曾两次因非法捕捞被龙驹派出所打击处理过。获悉该情况后,所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当即通知全所民警、辅警到所集中,准备对孙某某家进行布控。
经周密部署,民警兵分两组,每组四人,分别布控于孙某某家周围,另外安排两人作为应变组,如遇嫌疑人开车返回后不在家中停留,就由二人对车辆进行跟踪。
当夜凌晨1点左右,民警经过两小时蹲守,终于等到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驾车返回家中。毫无察觉的他前脚刚把车停稳,后脚民警便一拥而上,将其牢牢控制住。经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内还有另两名嫌疑人冉某、谭某,同时在车上搜出自制电鱼工具一套以及电鱼非法所得渔获物若干。
民警当即将三人口头传唤至龙驹派出所。在证据面前,孙某某、冉某、谭某对自己在禁渔期使用禁捕工具在禁渔区违法电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