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某科技公司的销售主管李某,利用工作中掌握的招聘方客户账号密码,登陆招聘方客户账户,将账户内求职者的姓名和电话等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8月31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责令李某在福建省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将20余万条求职者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 获利5万余元
2020年4月中旬至8月,被告人李某在福州某科技公司任职销售主管时,利用其工作中掌握的公司招聘方客户账号密码,登录招聘方客户账户,并将账户内求职者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每条0.2元的价格向郑某出售。截至案发,被告人李某累计出售信息二十余万条,共计获利人民币50903元。后李某被警方抓获。
检方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方请求判令李某在福建省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判令李某永久删除保存在其电脑、微信等存储介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
公司发现后报案 庭审认罪
庭审中,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亦无异议,愿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李某的辩护人认为,李某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且,被告人李某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都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李某出售信息的性质、用途、信息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力等可以看出被告人李某在本案中主观恶性较小,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李某积极退赃,悔罪态度好。综上建议对被告人李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证言中称,当时公司对员工电脑进行排查时发现李某的电脑内私自储存了客户信息,公司将李某单独叫去问话,经询问李某承认其有倒卖客户信息的行为,后来公司将李某辞退了,之后公司担心事情影响不好于是就决定报案。李某是其公司的销售主管,平时工作中会接触很多需要招聘员工的企业人员,这些企业人员会在其公司平台上购买应聘者的信息,有些企业人员为了方便会直接将自己的账号交给李某,让他代为操作一些招聘流程,李某就在公司通过登录该企业客户的账号将该账号内所购买的应聘者信息卖给其他人。
从李某处购买个人信息的郑某称,他工作过程中会接触一些客户从而帮他们做推广赚外快,其承接的是手游推广,有下载量后客户会给其相应的佣金,于是其就在网上兼职平台上找需要兼职的人来帮忙下载。他购买的信息是兼职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主要是用来做游戏推广业务,没有其他用途,也未再倒卖给其他人或单位。
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获刑两年
李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该公司经营一款APP,可以让需要兼职员的客户公司在公司App上面下任务,去招聘兼职人员,因而客户公司账户后台都有很多兼职人员投简历留下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因为他是公司的销售主管,所以这些客户公司发布任务时会与他进行对接,其中一些客户公司会把账号密码发送给他,让他帮忙发布任务,他就可以登录这些客户公司的后台,看到他们发布岗位报名者的具体信息,然后他就把这些投简历的兼职员的名字和电话复制出来。制作成表格通过微信或者邮箱发送给郑某。后来公司发现其私下倒卖客户信息的事情,其就将实情全部告诉公司,后面公司就将其辞退了。
法院认为,李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李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了众多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判令被告人李某在福建省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永久删除其保存在微信等存储介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且李某对上述诉讼请求也表示同意,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以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责令李某在福建省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责令李某永久删除其保存在微信等存储介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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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