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孝感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仇平贵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接工程项目、变更土地性质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仇平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权力观异化,利用组织赋予的权力搞权钱交易,大肆受贿,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仇平贵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仇平贵简历
仇平贵,男,汉族,1961年4月出生,湖北广水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1年3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安陆市政府副市长;
1998年12月至2001年5月,任安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01年5月至2005年7月,任孝感市委副秘书长(其间:2001年5月至2004年7月援藏任曲松县委书记);
2005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孝感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孝感市孝南区委书记;
2007年1月至2011年9月,任孝感市孝南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孝感市委副秘书长;
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孝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孝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孝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孝感市政协党组书记;
2017年1月,任孝感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编辑/熊颖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