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对汽车排放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在新规正式实施15天之后,上汽通用五菱以一起涉及超143万辆汽车的召回,打响了新排放召回标准下的“第一枪”。
7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显示,上汽通用五菱备案了1436997辆汽车的召回计划。其中,被召回车型生产时间跨度长达三年,为2018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宝骏310系列、宝骏360、宝骏510、宝骏730、宝骏RS-3、宝骏RM-5、宝骏RC-5系列、五菱之光、五菱荣光系列、五菱宏光系列车型汽车。
“该问题属于曲轴箱强制通风阀耐久性问题,只有在长里程使用、极端情况下才会出现。”7月21日,就超143万辆汽车涉及的“排放召回”事件,上汽通用五菱内部人士向记者回应称,本次召回系企业主动召回,并非因为法规的原因,或因为受到主管部门抽查而不得不进行召回。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汽通用五菱召回公告发布的同一天,东风、奇瑞、长城三家车企也都启动了召回计划。不过,与这三家车企的召回计划不同,除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这两项召回法规要求之外,上汽通用五菱的召回还依据了另一项法规——《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也就是说,上汽通用五菱此次超143万辆汽车召回计划的启动,是按照《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出的决定。这也是自《规定》实施以来的首次“排放召回”事件。
简单来说,上汽通用五菱被召回车型的问题在于,汽车出厂时满足“国六”的排放标准,但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被召回汽车可能因为汽车硬件问题而导致最终实现的排放不符合“国六”标准。
实际上,该种情况下的“排放召回”,也正是《规定》对以往召回规定所补充的法规内容。据了解,此前国内汽车召回计划的实施仅限于安全领域,而《规定》的出台将“排放召回”与“安全召回”摆在了同一纬度之上。
《规定》确定了排放危害具体包括三种情形: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这三种情形的规定,将汽车排放领域“出厂合格”的要求进阶到了“使用过程合格”的等级。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6年1月1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国内共发生6次排放召回,其中有主动召回,也有受相关部门影响召回。这6次召回涉及大众、奔驰、宝马等品牌的5164辆汽车。与之相比,本次上汽通用五菱143万辆大体量的召回计划规模较大,且是成体系性的召回。
值得一提的是,上汽通用五菱2020年累计销量约为160万辆,本次143万辆的召回计划几乎等同于其去年一年的销量。对于车企来说,召回意味着高昂的财务成本,而在“排放召回”被增加到召回范围中之后,车企召回的汽车体量将进一步增大。上汽通用五菱的召回事件,仅仅是一个开始。
实际上,在有关排放问题的规定上,车企已经有了一定的警醒意识。在6月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汽车论坛上,多家车企提出希望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国七”排放标准。这是因为在“国六”标准出台过程中,由于标准实施过快,导致车企库存车难以消化的同时,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型也未能及时推出。
《规定》的到来被认为将进一步提高车企研发减排技术的“忧患意识”,这甚至能够起到“倒逼”企业升级排放技术的作用。具体而言,将促进传统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新型汽车的排放技术进行升级。
上汽通用五菱本次召回更换的发动机曲轴箱强制通风阀,属于内燃机内部部件。针对内燃机这个汽车的心脏,目前业内已将对其的“绿化”提上日程,提高传统能源(汽油、柴油)的热效率已经成为传统内燃机行业发展方向之一。同时,行业内针对混合动力以及新型燃料的内燃机的研发也在进行中。
文/经济观察网 周菊 胡耀丹
编辑/温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