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继根据国安法冻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财产后,又被爆去信银行,要求禁止处理黎智英资产的任何交易。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
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黎智英早前被李家超运用香港国安法第43条,冻结其持有的71.26%股份,估计市值超过3亿港元。英国路透社27日称,李家超日前向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等发出署名信件,要求不要就黎的账户和指名财产进行任何交易,包括出售、转让、用作抵押或转移,否则可能会面临最高7年监禁和罚款。署名信件列出黎智英3家英属维尔京岛注册公司、所联系的7个香港账户,表示相关指示将在2023年5月才到期。报道称,黎智英的财务顾问曾说黎的财产遍布亚洲和北美,包括台湾物业、加拿大酒店以及数以千万美元的美股,现正寻求律师意见,以了解如何挑战冻结财产决定以及对离岸资产的影响。
针对上述报道,李家超27日回应称,冻结黎智英的股票及一些公司在银行的财产,是因为他已被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及勾结境外势力,有财产被怀疑与罪行相关,所以运用权力冻结。他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与正常营商扯不上关系,而冻结犯罪资产与一般人士的财产是两码事。花旗银行发言人表示,不会就个别客户情况做出评论,该银行在全球业务所在地均需遵守所有当地相关法例。汇丰及华侨永亨银行发言人则不做评论。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言人称,一贯做法是不评论个别个案及执法机关进行的刑事调查。金管局与执法机构有清晰分工,与刑事调查有关的冻结资金或财产行动是由有关执法机构(如警察、海关或廉政公署)按相关法例进行的。而银行已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配合执法机关进行刑事调查,包括按相关法例限制及没收财产,去年实施的国安法亦已纳入其中。
此前在26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就壹传媒事件提起投诉。他在社交平台发文称,黎智英的资产被冻结后,壹传媒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张剑虹曾表示“事件与壹传媒集团账户完全无关,集团及《苹果日报》的运作和资金财务绝不受影响”。17日,壹传媒集团“短暂停牌”,他有理由相信张剑虹的公开说法乃是疏忽、不负责任及/或蓄意误导的表述,该公司其他董事至今没有更正或澄清,也有同样法律责任。梁振英说,作为壹传媒的小股东,他已委托律师向执法机关正式投诉张剑虹及其他董事,要求彻底调查,并保留其他一切法律权利。
壹传媒26日晚发出公告称,董事会已评估事件对目前及潜在长远财务和营运的影响,结论是:集团现有营运资金将保持足够而无须黎智英提供额外资金。不过《星岛日报》27日分析认为,从集团披露的财务数据可见,净现金结余已不足1.6亿港元,“难言充裕”。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高级讲师李兆波称,虽然壹传媒手头现金足够短期营运,但公司融资能力减弱,长远财政可能面临压力。尤其银行是否愿意借贷给政治敏感机构,在市场发债是否又因国安法而做不到,“这些都令其生存能力大打折扣”。
黎智英本人更是官司缠身。他因前年8月非法游行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罪成入狱后,17日又与另外9人承认涉及前年十一的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5月28日判刑。东方日报网称,由于黎智英和工党的李卓人等人是再犯,有可能被法庭加监。
编辑/熊颖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