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库检出一批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1月28日,在该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元刚表示,将加强宁波口岸和其他城市口岸进入该市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共享和实时跟踪,“凡从宁波口岸或从其他口岸进入我市储存、加工、销售、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做到‘逢箱必检’‘逢箱必杀’。”
自2020年11月以来,宁波按照“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要求,通过在浙江省率先建立集中监管仓、首创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强化“浙冷链”追溯,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专项执法检查等多项措施,努力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
“至今,我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集中监管仓5个,累计完成核酸检测和消杀1861个集装箱,总量约占浙江省的50%。”陈元刚表示,宁波通过“浙冷链”平台共计激活企业4655家,累计赋码56.9万个,产生出入库记录136.1万条,“加强重点人员、环境、物品核酸检测,累计完成检测5.42万份。”
戴口罩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1月28日,宁波市下发《关于在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公众在哪些场所内必须严格、规范、全程佩戴口罩作出明确规定。
宁波市疫情防控办常务副主任、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仁元表示,为了保证“口罩令”的顺利推行,《通告》明确了保障实施的各类措施,包括:各单位要设监督员,督促本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宁波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未落实口罩管理规定的,由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相关要求;对拒不落实或因未落实而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此外,据宁波市疫情防控办副主任、宁波市卫健委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黄加成介绍,自2020年12月下旬浙江省防控办部署新冠疫苗紧急接种以来,宁波已全面启动重点人群紧急接种工作,截至2021年1月26日,该市累计接种144779剂次,其中第1剂次99638人,第2剂次45141人。
文/记者 林波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