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今年将在北京继续试点有奖发票。凡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宿业、娱乐业、建筑装饰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快递服务业、物业管理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纳入有奖发票试点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向消费者依法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可参与开奖。但票面金额在20元(不含)以下的普通发票不参与开奖。
今年的有奖发票实行两次开奖,一次开奖设100元、50元、5元三档奖项,参与人员为全体消费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二次开奖设5万元一档奖项,共产生10张中奖发票,参与人员为个人消费者。
其中一次开奖为即时开奖,消费者取得普通发票后,通过“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有奖发票模块,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信息,通过系统查验后,参与即时开奖。每个账号每天最多参与5次开奖,参与时间为每天8:00─20:00。一次开奖后,奖金即时充入微信零钱或支付宝余额账户。兑奖人须在24小时内确认领奖,逾期未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
二次开奖为定期开奖,开奖范围为2021年6月30日前(含)满足条件的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2021年7月1日,在公证部门监督下,从符合参与条件的普通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二次开奖结果将于开奖之日起向社会公布。中奖者本人需自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兑奖(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期满的次日为兑奖截止日期),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弃奖奖金结转下期。据悉,兑奖者领取二次开奖中奖奖金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单位代扣代缴。
需要注意的是,参与二次开奖的发票必须已参与过一次开奖且已通过“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有奖发票模块采集普通发票持有者个人身份信息。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