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次因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接受处罚及刑罚,因其正在哺乳期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但她前脚刚出看守所,后脚就想卖毒品,被朋友举报。
12月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审判信息网获悉,女子穆某,因犯贩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北京丰台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
检方指控,2019年6月5日14时许,吸毒人员王某主动到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派出所内,举报一名贩卖冰毒的女子。后经微信语音与穆某联系,双方约定以每克冰毒450元价格成交10克冰毒。当日16时许,穆某被警方抓获,并当场查获快递盒一个,内装有9.76克白色晶体,并从穆某暂住地查获2.03克白色晶体。经鉴定,两处起获的白色晶体中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
公诉机关认为,穆某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穆某辩称,自己行为并不是犯罪,只是把毒品交给王某,并没想好是否贩卖。
她说,自己曾于2012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并多次被责令社区戒毒。后来因为实在戒不掉,又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因为其处于哺乳期,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我从怀孕起就没有再吸食过那玩意儿,后来直到我老公因为贩毒被抓,从他衣服兜里我找出来了10多克冰毒。”穆某说,当时自己刚从看守所里出来,想到家里还有毒品,心情很复杂,觉得像是个定时炸弹,就想处理掉。
穆某称自己曾经想过把家中剩余的冰毒扔进马桶里冲掉,但又觉得太可惜了,直到有一天接到了王某给自己打来的电话。
她说,王某是自己丈夫的朋友,早些时候见过面。而案发当天,并非王某第一次来电询问是否还有剩余的冰毒了。穆某说,王某曾经在自己刚出看守所时提过几次买冰毒的事,但自己手头真的没有,直到从丈夫兜里找出了这部分冰毒后,出于压力,自己想尽快将毒品处理掉,就答应了王某,但没想好收不收钱。
但根据王某与穆某的聊天记录及供述来看,穆某虽然曾经表示过手里没有剩余冰毒,但在此后一段时间内,也多次主动向王某发信息询问是否仍有意愿购买冰毒的事。
经法院审理认为,穆某称没打算卖毒品给王某的辩解意见与在案其他证据相悖,穆某无视国法,非法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最终,北京丰台法院判处穆某贩卖毒品罪与所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