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发生的13起家猪疫情,全部是在调入地或运输途中查获的。农业农村部专项调查发现,在生猪养殖、运输、屠宰、交易等环节都有非洲猪瘟病毒检出,特别是在野猪样品中也有检出,说明非洲猪瘟病毒已在我国定殖,控制和根除难度极大。控制和根除难度极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5月21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事关今明年生猪生产恢复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当前,我国应对非洲猪瘟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根据应对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常态化防控新要求,农业农村部目前已印发《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明确了12项强化措施。其中包括,我国实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明年4月起试点大区逐步限制生猪调运。
现状:当前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报告疫情数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农业农村部受理的疫情举报数量等也呈下降趋势,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生猪生产恢复势头良好。应该说,在中国这样一个养殖体量巨大、中小养殖场户众多、养殖环境复杂的生猪大国,防控工作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很不容易。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检测:近期将对重点区域的生猪屠宰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指引》提到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和场点入场采样检测。这位负责人表示,对重点区域和场点实地开展采样检测,是掌握病原污染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准确研判疫情形势的重要依据。为摸清病原污染底数,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对498个生猪调出大县、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其他高风险区域进行入场采样检测。今年,各省先对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测,对年出栏500-2000头的规模猪场随机抽样检测。
同时,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指引》还要求省、市两级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分级实施、全覆盖”的原则,对所有生猪屠宰企业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官方兽医派驻及履职尽责情况再进行一次核查。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对去年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再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二是建立检测日报告制度和监测制度。要求驻场官方兽医每天报告屠宰检疫、非洲猪瘟自检、阳性处置等情况,省级畜牧兽医部门汇总后定期报送农业农村部。将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抽检纳入全国监测计划,对发现的阳性样品,开展溯源追踪,倒查养殖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置、处罚和通报。三是加大飞行检查力度。省、市两级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双随机、年内全覆盖”的要求,分别负责检查不同规模的屠宰企业。对飞行检查发现自检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一律关停整改15天,对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取缔生产经营资格。近期农业农村部将对重点区域的生猪屠宰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限运:今年将在北部区和东部区推进分区防控
针对近期发生的疫情,大多数涉及猪贩子倒卖贩运未经检疫的生猪,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的问题,农业农村部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加强运输环节监管。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对已备案的车辆实施动态管理,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立即取消车辆备案,绝不姑息;同时要完善生猪运输车辆信息化管理,便于产地检疫、调运监管等环节核查备案信息。我国将加强对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的管理,督促其依法依规从业。
从明年4月1日起,我国试点大区逐步限制生猪调运,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已被国内外实践反复证明。为防控非洲猪瘟,我国从2019年年初开始,在中南6省区试点开展分区防控,已建立了区域协调机制,统一推进非洲猪瘟防控、统一协调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统一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从2019年11月30日起,除种猪、仔猪和“点对点”调运生猪外,禁止中南区外的活猪调入。目前这项政策已经实施半年多了,区域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生猪及猪肉价格没有因此出现异常波动,说明前期的区域划分是科学的,政策措施是有效的。下一步将继续总结中南区试点经验,今年还要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将在北部区和东部区推进分区防控,建立区域内防控信息共享、突发疫情协同处置、疫情排查等制度。初步考虑,从明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试点区域生猪调运,有关省份和企业要提前谋划政策设计和产业布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